被告听友人说起消费税退款的骗案手法后,于2013年向持有本地工作准证者和永久居民等非游客索取收据,并用这些收据申请消费税退款。他也贿赂关税局人员尤索夫,给对方共2800元,让后者协助批准他的退税申请。
印度籍游客未在本地消费,却收集他人收据,同时贿赂关税局人员,让对方协助他利用收据申请消费税退款,五个月内骗取当局发放近3万元退款。他潜逃了六年,去年10月回到我国时,在樟宜机场被捕。
被告穆督瓦·沙卡(Muthuvel Sankar,41岁)面对12项控状,包括抵触消费税法令、防止贪污法令,以及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
他承认其中六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昨天被判坐牢18个月并须缴付6万6891元罚金。
在新加坡,外国游客只要出示在本地消费的收据,就可在离境前通过电子退税系统申请消费税退款。
根据案情,被告是听友人说起消费税退款的骗案手法后,于2013年向持有本地工作准证者和永久居民等非游客索取收据,并用这些收据申请消费税退款。
为了瞒天过海,他也贿赂了关税局人员尤索夫(Mohamed Yusof Bin Abdul Rahman),给了对方共2800元,让后者协助批准他的退税申请。
调查显示,被告从2013年6月19日至11月21日,六次以相同的手法申请消费税退款,获当局发放2万9800元,并将其中的2万7895元带出境。
被告于2013年11月24日离境。他后来听说我国逮捕多名涉及消费税退款骗案的印度籍嫌犯,于是未再回到新加坡。六年后,他以为事过境迁,决定回新,结果去年10月飞抵樟宜机场时当场被捕。
另四名游客干案手法类似 五六年前已被判刑
沙卡其实与另外四名已在2014年落网的印度籍游客有关系,他们当年都以类似手法干案,并都贿赂了尤索夫。这四名游客和尤索夫已分别于2014和2015年在本地被判刑。
控方当时形容这起案件为电子退税服务自2012年8月推出以来,计划最周详和手法最复杂的一起消费税骗案。
贪污调查局行动司司长秦伟廉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当年在追查2014年的案件时,沙卡也被列为涉案人士之一,但他当时已离开新加坡。
秦伟廉指出,沙卡或以为执法人员会把这个案件抛诸脑后,但“就算隔了二三十年,不法之徒仍会被绳之于法,而且贪污案并不受时效法令约束”。
涉及这起案件的五名旅客,当年是以类似手法在不同时间点各自干案。贪污调查局、国内税务局、关税局和警队调查人员合作加以追查,才成功将涉案人士定罪。
干案者当年就是看准一些非游客买了珠宝首饰等商品后,无法索取消费税退款,因此出钱向他们买下收据,然后在出境前骗取退税。
秦伟廉提醒公众,若遇到有人要求购买收据,应提高警惕并及时向当局通报可疑行为,以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助长违法行为。
他也严正重申,我国向来对贪污罪行采取零容忍态度,也绝不会允许任何有损我国名声和削弱外界对我国金融体制信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