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工右大腿被叉车碾碎索偿 法官:主管与客工各有疏失

叉车不能动,主管要客工修理。客工发现叉车只是没电,于是他用跨接电线连上另一辆有电的叉车后,没电的叉车突然向前冲,碾碎他的右大腿。

客工入禀法院向公司索偿,称他只是普通的客工,公司却要他做技工的工作,没有提供专业训练。

公司称,客工已经修理叉车多年,当时没有遵守标准作业程序,自己得负起责任。

经由审讯后,法官认为双方各有疏失,判客工能得到六成赔偿的间中裁决(interlocutory judgment),确切数额另交由主簿审理。

根据国家法院日前公布的判词,客工费达乌斯来自孟加拉,在案发的2017年6月15日,他已经在雇主Dyna-Mac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工作10年。

他的雇佣合约指他的职责是打扫公司、洗厕所、做助手等,但公司在案发六年前开始要他负责修理叉车。

案发当天,客工的主管维鲁要他独自修理一辆叉车。客工确认叉车只是没电后,用跨接电线连上另一辆有电的叉车,他站在两辆叉车之间,没电的叉车重启后突然向前冲,将他的右大腿夹在两车之间。

客工被送往医院治疗,医生发现他除了大腿被碾碎以外,右脚踝也有骨折。

法官认为,当时主管没有在场“管”着就已经算公司失职,也没有确保客工的工作环境安全。

但是,虽然客工没有接受正当训练,法官指客工毕竟有多年的经验,并且曾承认当时“太过自信”,才会没有遵守标准作业程序,认为他也该负起一部分责任。

法官认为,当时主管没有在场“管”着就已经算公司失职,也没有确保客工的工作环境安全。虽然客工没有接受正当训练,法官指客工毕竟有多年的经验,并且曾承认当时“太过自信”,才会没有遵守标准作业程序,认为他也该负起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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