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免租条件的中小企业租户,可申请以分期付款方式,延迟偿还欠租。
根据明天将提呈国会的冠状病毒疾病(临时援助措施)(修正)法案,租户可向业主发通知,按商定好的偿还计划,以支付2月1日至10月19日间累积的欠租。
选择以此方式偿还欠租的租户最迟必须在今年11月1日开始支付第一笔分期付款。根据偿还计划,租户偿还欠租的期限不应超出九个月或剩余租期,视何者更短。分期付款的年息也不能超过3%。
当局也限定,商业房地产租户可延迟偿还最多五个月的欠租。工业和办公房地产租户可延迟偿还的欠租顶限则是四个月。
国会在两个月前通过冠状病毒疾病(临时援助措施)法令,允许租户延迟半年缴租,令业主担心限制令在10月19日解除后,租户会累积大笔欠租。修正法案一旦通过,将缓解业主这方面的担忧。
此外,冠病疫情导致一些租户在租约到期后,无法清空业务场所。修正法案将允许受影响租户在10月19日前,不必为没有清空场所而背负对业主的法律责任。
政府在咨询餐饮、零售等不同行业的代表,及法律、会计、房地产发展等领域的专业人士后,制定修正法案。
受访中小企业租户表示,新条例为各方争取到更合理公平的结果。
给企业更大存活机会
餐营业者The Lo & Behold Group在阻断措施期间,旗下12个店面损失30%到100%的营收。
公司执行合伙人黄鼎文受访时指出,在新条例出台前,一些业主释出与租户寻求折中安排的意愿,一些业主则不妥协。
针对拟议条例,黄鼎文说:“能和业主共同分担租金的担子将发挥关键作用,制造喘息空间,避免出现一连串违约情况,也给企业在疫情中有更大的存活机会。”
Unlisted Collection创办人卢立平则说,公司的18个店面蒙受五成到七成不等的营收亏损。他说业主和租户各自争取最大的利益,但在目前形势下“没有人能全盘皆赢”,因此各方也必须学会找到中间点。
“新条例澄清业主和租户双方的义务,让双方能更好地规划,也更清楚阐明了租户会否违约,及业主的权益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