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断措施期间无故出门 窿腿与妇女违例被控

冠状病毒阻断措施期间,一名青年帮阿窿跑腿追债,而一名妇女多次出门去见朋友,两人昨天被加控无故出门违反管制条例的罪名。

他们分别是20岁的蔡俊勇(译音)以及36岁的拉扎拉卡斯米,两人日前被控上法庭,昨天案件过堂,他们回到国家法院面对新控状。

蔡俊勇原本面对七项控状,包括三项触犯放贷人法令,以及两项无照驾驶和两项无汽车保险驾驶的罪名。

根据控状,他在今年4月6日至9日,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开车到后港、淡滨尼和荷兰巷一带的组屋追债。

男被告先申请法律援助才决定是否要认罪

他用脚踏车锁链将三个组屋的铁门上锁,然后在屋外墙壁写上“O$P$”以及欠债人的名字。

蔡俊勇昨天被加控一项触犯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2020的控状,指他在今年4月9日凌晨零时至清晨6时,无故离开位于勿洛水池路的住所,到荷兰巷追债。

蔡俊勇在庭上表示要先申请法律援助才决定是否要认罪,法官将案件展期至下个月2日过堂。

拉扎拉卡斯米日前被控一项触犯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2020的罪名,指她在今年4月19日傍晚6时左右,无故离开了位于宏茂桥的住所。

她昨天被加控七项罪名,指她在4月14日至20日,另外两次无故离开住所,并且在这段期间三次和不住在一起的人见面。

除此之外,她在4月14日和不住在一起的人见面时,没有确保与他人之间的安全距离。她也被指在4月20日晚上无故出门时,没有戴上口罩。

女被告因疫情丢失工作 要求案件展期筹钱付罚款

她在庭上表示打算认罪,但因为疫情而失去工作,请求法官将案件展期至阻断措施结束后,让她能够筹钱支付罚款。法官因此将案件展期至下个月12日过堂。

触犯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2020若罪成,被告将面对最高1万元的罚款,或监禁长达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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