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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墓人孙子申请重估赔偿被驳回

黄佩玲 报道

ngplg@sph.com.sg

守墓人孙子早前为坟场土地索赔失败,如今又向高庭申请检讨政府在1988年发出的墓地征用令;因不满当局只建议赔偿5万余元给他和家人,他也要求高庭指示当局重新估算赔偿金,但申请被高庭驳回。

高庭法官林茵倩本周二发出书面裁决指出,这名孙子事隔30年才来追究当初的坟场土地征用令,即使他是直至2009年才得知土地被征用一事,他也没提出任何理由来解释自己为何又拖了10年,才入禀法院做现有申请。

《联合早报》曾经报道,守墓人一家三代住在勿洛回教坟场上的房子超过半世纪,孙子阿末(Ahmad Kasim)于2009年发现政府在进行迁坟工作,搜查资料后才得知,原来政府早已在1988年征用坟场土地。由于土地地主的后代没有出现,当局把征用土地的赔偿金交给法院处理。在发出土地征用通知后的20多年里,政府也没有驱赶阿末一家人。

阿末在2015年首次入禀法院,要求宣判他与家人因住在该土地上多年,算是合法“反向拥有”房子;如今被令搬迁,当局须按照房子市价,赔偿他们1105万元。反向拥有权指的是如果一个人不获业主同意占据土地,业主超过12年不闻不问,占据者就可申请土地拥有权。1994年3月1日,政府废除了反向拥有权。

上诉庭去年4月裁定,守墓人与后代占用房子超过12年,而且时间点在我国废除反向拥有权法律之前,所以一家人确实取得土地的反向拥有权。不过,根据土地征用法令,法庭无权下令土地税收款人赔偿守墓人的后代。

上诉庭裁决出炉后,当局通知阿末愿意赔偿他和家人多达5万3029元,但阿末没接受。

他入禀高庭提出现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