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
【报道】
贸工部长陈振声强调,特别投票站的相关条例与《国会选举法令》的“一人一票”和投票保密等原则一致。如有必要,当局会增设额外步骤,确保选民收到正确的选票单,及提醒他在保密情况下,根据自己的意愿投票。
因应冠病疫情而在国会选举条例下增设的特别安排非但没有剥夺任何人的投票权,反而让更多选民有机会投票。在做出这些特别安排的同时,当局也会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特别投票站的投票保密。
贸工部长陈振声昨天总结国会选举(2019冠状病毒疾病特别安排)法案辩论时,回应议员对法案可能威胁到选民投票权所表达的关注。
官委议员王丽婷参与辩论时指出,在疫情期间筹划选举将把可观的选民人数排除在外,“不可避免地威胁到民主的完整性”,也“削弱人民的委托”。
陈振声反驳道,根据传染病法令,接获隔离令或居家通知者,若未经医药服务总监许可,不准离开隔离地点或住所。但新法案将准许遵守居家通知者,在减少与其他选民接触的特别安排下投票。“这项法案的安排应缓解广大选民群众的担忧,否则他们可能会因接获居家通知者也前往投票而却步。”
截至本月3日,适龄投票但正接受隔离的国人不足1000人。
设“特别投票站”投票
减少与其他选民接触
根据国会昨天通过的国会选举(2019冠状病毒疾病特别安排)法案,如果在冠病疫情期间举行选举,在酒店等指定设施履行居家通知规定的选民可在设于这些设施的“特别投票站”投票,以减少他们与其他选民的接触。
如有必要,部长也有权力要求履行居家通知的选民留在房内接收选票,然后再把选票归还给选举官员。
不过黄国光(义顺集选区)认为,比起在收到选票后,立即投票并放入投票箱,让选民留在房内接收选票的安排可能削弱投票的保密性。
对此,陈振声回应时强调,特别投票站的相关条例与《国会选举法令》的“一人一票”和投票保密等原则一致。如有必要,当局会增设额外步骤,确保选民收到正确的选票单,及提醒他在保密情况下,根据自己的意愿投票。
“我们也会确保程序透明,无论政党或独立候选人及他们的竞选代理可在现场观察选举程序。”
至于法案为何特别提出,指定设施内有至少两名来自同个选区的选民时,选举官才可决定在那里设立特别投票站,陈振声解释,这是为了保障选票的保密性。
他在回答工人党主席林瑞莲(阿裕尼集选区)的这个提问时说,如果该设施里来自某个选区的选民只有一名,选举官可灵活安排,将这名选民和其他人一同送往较大的特别投票站投票,以更好地保障选民的票选是秘密的。
选举局倾向于
在指定设施内进行投票
如果需要载送选民前往其他特别投票站,当局也会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国会选举法令下有关贿选和影响他人投票意愿的违例条规也仍适用。
陈振声说:“我向各位议员保证,除非接获居家通知者数量激增,否则选举局倾向于在指定设施内进行投票,而不是将选民载送到其他的投票站。”
至于这些特别安排是否在资源上构成巨大的挑战,陈振声说,当局的用意是确保每个在指定设施遵守居家通知的选民都能投票。选举局将与各相关机构合作,将需设立的特别投票站数目减至最低。
据目前估计,当局在指定设施内设立的特别投票站“只会有几个”,相较下,全国的投票站有超过8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