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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虽补贴清洁工 劳资政建议客户别要求减收费

尽管雇佣补贴计划将补贴清洁工的薪水,但服务购买方不应以此为由,要求调低清洁服务费,而是应按合约条款履行责任,以便清洁承包商无论是在冠病阻断措施或经济低迷期间,都能继续雇用清洁工。 

国家环境局、人力部、全国职工总会、新加坡全国雇主联合会、新加坡环保与卫生协会,以及劳资政清洁工友事务小组,昨天联合发表指导建议,指出这点。

清洁工的工作量如果在这段期间增加,如清洁频率和强度提高,雇主也应考虑调高他们的工资或提供补贴。这是为认可清洁工在清理和消毒可能受病毒污染的场所时,所面对的额外风险。

劳资政三方在指导建议中说,冠病显著干扰清洁服务的供需和清洁工的生计。为协助清洁工保住工作,并在企业重新营业、经济开始复苏时迅速投入服务,不仅清洁承包商得尽一分力,服务购买方也扮演重要角色。

全国职工总会助理秘书长、白沙—榜鹅集选区议员再纳上周在国会指出,有工会企业反映,服务购买方提出要少付一两成的清洁服务费,原因仅仅是因为他们认为清洁承包商能从雇佣补贴计划获得薪水补贴。

对此,指导建议强调,如果清洁工作没有改变,服务购买方应按合约付费,如果他们所须的清洁服务发生显著变化,则应与承包商协商,在双方同意下修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