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法官邓碧云指出,男童丧命是因为两被告至少四次用热水泼他所致,并非任何一人的单一行为所造成。本案没有出现可推断出两人共谋意图谋杀的证据,为此法官无法就共谋谋杀控状将两人治罪。
黄佩玲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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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夫妇涉嫌轮流用热水烫死五岁儿子,高庭法官昨午裁定两人共谋谋杀罪名不成立,并指示控方另外提呈替代控状。
高庭法官邓碧云指出,根据法医证据,男童丧命是因为两被告至少四次用热水泼他所致,并非任何一人的单一行为所造成。不过,本案没有出现可推断出两人共谋意图谋杀的证据,因此法官无法就共谋谋杀控状将两人治罪。
至于男女被告分别面对的其余七项和四项虐童及蓄意伤人控状,法官将择日做出裁决和决定刑罚。
根据早前报道,目前27岁的利兹万与阿姿琳各面对一项共谋谋杀控状,指他们于2016年10月15日至22日之间,在中部某个一房式租赁组屋单位内,至少四次用热水烫伤5岁又九个月大的儿子,最终导致儿子丧命。
两人也被指
把男童关在养猫铁笼内
审讯揭露,两名被告涉嫌轮流从厨房的电子热水壶,取热水泼在男童身上,每一回都泼上好几杯,甚至有一次多达10杯。除了用热水淋男童,两人也被指用各种手段虐待他,包括把身高105公分的男童关在养猫的铁笼内,家猫则自由地在屋内行动。
根据法医报告,男童四分之三的身体被灼伤,头部和脸部有被打伤的痕迹,头皮大量出血,鼻梁骨折,手和腿则满是瘀伤。呈堂照片也显示,男童尸体全身严重焦伤并且呈深褐色,皮肤也几乎全烂。
两被告都选择保持沉默,不上证人栏答辩。辩方指女被告案发时患有适应障碍症,影响其判断力,导致她低估泼热水所可能造成的严重伤害;男被告则患有阵发性暴怒障碍,才导致他犯案。
法官昨午听了双方结案陈词后裁定,两名被告的共谋谋杀罪名不成立。她解释,在法律上,共谋犯罪的意图必须在案发前形成,但本案没有出现可推断两人共谋意图杀儿的证据。若共谋谋杀罪名成立,被告原本可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
法官指示控方就被告烫伤儿子的行为提呈替代控状,案件择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