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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和清盘门槛调高 让面对财务危机者有更多回转空间

政府计划暂时调高个人破产和公司清盘的欠款金额,让面对财务危机的人和企业能有更多回转的空间。

现有法令规定,欠款额不少于1万5000元的欠债者,若在收到追债信的21天内没有付清款项,或是14天内(境外传递追债信则为21天)没有申请撤销追债信,债主有权提出破产申请。

根据政府将提出的2019冠状病毒疾病(临时援助措施)法案,这个破产顶限将调高至6万元,欠债人收到追债信后也有长达六个月的时间付清款项,或是在六个月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追债信。至于企业,清盘的欠款顶限将从1万元调高至10万元。

这个关于破产和清盘的调整为期半年,部长可以视情况再延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