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警方突击行动被捣毁 经营“赌街”七人涉有组织罪案被控

六男一女被告是在2018年10月的警方全岛突击行动中遭逮捕,当时警方多个单位联手在10多个地点同步展开突击行动,共逮捕了66名嫌犯。

在芽笼经营“赌街”前后两年的犯罪团伙,在警方的突击行动中被捣毁,其中六男一女昨早在有组织罪案法令下被控。根据警方的文告,这是有组织罪案法令(Organised Crime Act)在2016年生效以来,当局第二次将有组织犯罪团伙(Organised Criminal Group)控上国家法院。

这团伙的七名成员分别是林金文(49岁)、黄国文(32岁)、徐耀全(47岁)、陈来金(50岁)、郑文发(44岁)、陈连耀(53岁),以及女子林秋云(45岁)。

他们是在2018年10月的全岛突击行动中遭逮捕,当时警方多个单位联手在10多个地点同步展开突击行动,逮捕了66名嫌犯。

根据控状,这犯罪团伙被指在2016年至2018年之间,负责在芽笼14巷以及16巷之间的巷子经营非法赌博的生意。

犯罪团伙的成员面对两项至九项罪名,包括触犯有组织罪案法令(Organised Crime Act)以及触犯公共赌馆法令(Common Gaming House Act)。  除此之外,其中数人也犯下其他的罪行,面对另外的控状。

根据有组织罪案法令,任何与组织罪案集团成员有关联或作为其成员的人,将被罚款最高10万元,或被判监禁不超过五年,或两者兼施。

任何人招募他人加入有组织犯罪团伙若罪成,面对的最高刑罚则是五年监禁,或罚款25万元,或两者兼施,

若招募的人员属于弱势群体或未满21岁,最高刑罚是五年监禁,或罚款35万元,或两者兼施。

警方在文告中指出,七名被告之中有六人将日后在社团法令(Societies Act)下被控其他的罪名。

七人目前都获准保释在外,案件将在4月30日进行审前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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