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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社区猫狗不违法

野生动物和飞禽(修正)法案的通过将进一步防止民众喂食野生动物,但喂养社区猫狗并不触犯法案,能如常进行。提出法案修正的议员黄国光(义顺集选区)希望这么做能促使民众以负责任的方式投食,避免出现剩食而招来其他害虫或野生动物。

他昨天在国会为法案进行二读总结发言时说,家养猫狗品种不在法案所涵盖的范围内,现有法令也不处罚喂食流浪猫狗的行为。

回答官委议员特斯拉博士关于野生动物管理总司长可在什么情况下书面批准喂食时,黄国光举例说:“当我们营救受伤的野生动物时,可能要喂食它们,诱使它们进入陷阱。同样地,在这些被拯救的野生动物的康复和释放过程中,可能需要在它们释放回野外后暂时喂养它们”。

议员穆仁理(武吉巴督区)以路人对受伤老鹰施以援手、喂食放生的真实事例指出,人们的善举可能会在法案通过后变成违法行为。内政部兼国家发展部高级政务次长孙雪玲回应时再三保证,国家公园局将采取合理手段评估每种情况,才决定是否提出控告。

孙雪玲和黄国光皆认为,要避免“好心变坏事”,公众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时,应马上联系公园局或关爱动物研究协会(ACRES),交由经过训练的专业人士处理。

孙雪玲说:“我们感谢公众尝试帮助野生动物的善意,有时喂食或放生它们,可能对动物造成更大伤害。”

这项旨在保护野生动物的法案耗时两年完成,野生动物立法审查委员会为此举行了公众咨询,并收集来自各团体超过1000人的建议。

委员会曾考虑授权让一批公民志愿者执行法案中的某些行动,如喂养和释放野生生物。黄国光透露,最少民众支持这项提案,他们主要担心权力可能会遭滥用。

因此,委员会今后将建议采用柔性手法,鼓励志愿者对公众进行负责任的野生动物教育,并向公园局报告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