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工作准证马国人及家属 来新须先获我国批准

即日起,有意从马来西亚入境我国的工作准证持有者及家属,必须先获得新加坡人力部批准才可动身。

人力部昨天发文告说,新规定涵盖目前不在我国的现有工作准证持有者,以及工作准证原则上已获批准但尚未入境的人士。他们从海陆空通关都须服从这项规定,也须遵守14天居家通知。

人力部说,雇主在为员工申请入境许可时,必须申报他们已为员工提供了合适的住宿,并将在员工遵守居家通知期间,为他们安排膳食。

申请获批准后,雇主须将批准文件转交给员工,以便他们在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或抵达我国关卡时,能够出示文件。

人力部强调,雇主应告知受影响员工,不得在获得批准前就动身前来我国。

工作准证持有者若未经批准入境我国或违反居家通知,可被撤销工作准证,永远无法再到我国工作。人力部也将收回违规雇主雇用外籍员工的权利。

除此之外,新马两国成立的冠病特别工作委员会同意,通过陆路或海路提供必要服务或商品者,如运送食品的卡车司机,不受新规定影响。

与此同时,随着马国将行动管制令延长至4月14日,人力部呼吁受影响的雇主为马来西亚籍员工寻找较可持续负担的住宿选择,当局不会在本月31日之后,也就是马国政府原定的行动管制令结束期之后,继续提供每日50元的临时住宿津贴。

自马国锁国以来,新加坡政府已帮助约2000家公司的1万多名受影响工人寻找住宿。其他公司也自行为员工安排住宿。  

如今,人力部将启动下个阶段的工作,与雇主合作把受影响员工转到较可持续负担的住宿。

人力部说:“为了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和业务延续性,雇主需要决定如何最好地将受影响员工安置在新加坡,并与员工共同分担这些额外费用。”

雇主可参考www.mom.gov.sg/covid-19/available-accommodation或电邮人力部任何询问(mom_qops@mom.gov.sg)。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