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的赖超志案发时是国大商业管理系三年级学生,如今已被校方开除。警方突击他的住家逮捕他时起获31段裙底视频,发现他四个月内偷拍27人,将他控上法庭。
郭培贤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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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铁站偷拍女子裙底后不过瘾,新加坡国立大学前学生一路尾随女子到校园内继续拍,结果被另一名国大女生撞见,跟在他后面记下他的所作所为,向警方报案。
警方通过闭路电视摄像机拍摄到的画面,确认了这名男生的身份,之后突击他的住家将他逮捕,并起获31段裙底视频,发现他在短短四个月内偷拍27人,将他控上法庭。
被告赖超志(23岁)案发时是国大商业管理系三年级学生,如今已被校方开除。
他面对五项侮辱女性尊严的罪名,昨天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被判坐牢八周。
被告是在去年8月23日犯案。根据案情,他当天早上9时40分在虎豹别墅地铁站,见到一名穿着短裙的女子搭电动扶梯,决定偷拍她的裙底。他把手机放在透明的文件夹内,摆在她的裙下偷拍。
一名21岁的国大女学生见到被告的行为,故意走到了他的后方,想要吓退他。但是,被告并没有被吓跑,只是收回了文件夹数秒,就接着再次伸进受害女子的裙下偷拍。
国大女生见被告没有收手,决定继续跟踪两人,一同搭巴士到国大的商业学院大楼。
控方:被告行为极其嚣张
在校园内,被告趁受害女子爬楼梯时,企图再次偷拍,但因为附近的人太多,找不到下手的时机而没有得逞。
国大女学生过后立刻通知校方人员,但他们赶到现场时被告已不见踪影,女学生因此报案。
主控官在庭上说,被告的偷拍行为极其嚣张,并指出社会对于偷拍事件非常关注,因此要求法官判他坐牢八周以示惩戒。
被告的代表律师是来自Populus Law律师事务所的许斌汉以及吴光隆。
律师指出,被告早在2013年就患上精神病,接受两年治疗后原以为康复,但如今又患上了适应障碍症,连带抑郁、性心理异常,以及偷窥的倾向。
律师认为,精神评估报告虽然没指他是因为病情犯案,但他的确有病,而且已经遭学校开除,前程堪忧,再加上他父母因为身体状况提早退休,请求法官从轻发落,判他坐牢四周就好。
国大发言人受询时表示,赖超志是在今年1月被开除,并且强调校方不容忍学生任何不轨的行为,除了加强防护措施,也提供受害者援助,增进对所有师生的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