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银行名义称投资可获利息 女董事骗走老妇10条黄金

王康威 报道

hengkw@sph.com.sg

女子设局假借星展银行名义,欺骗六旬妇人将黄金拿出做投资,称每月可得4%利息。妇人拿出10条总值5万6000元黄金投资,但迟迟未收到每月2240元的利息,报警后才得知女子早已将金条典当。

骗走金条的女子费南德丝(38岁)是Rey Del财富管理公司唯一董事,她被控2016年3月15日欺骗一名退休航空技术师尼莎(63岁)总值5万6000元的金条。

根据判词,受害人的姐姐自2012年起就通过被告投资,但在获得投资回报前,被告又介绍她投资一项据说是星展银行推出的黄金投资计划。

受害人姐姐没有余钱投资,于是2016年初把被告介绍给受害人参与这项投资计划。

被告当时声称,只要将金条存入银行,投资期为三个月,每月就能获得4%回报,但实际上该投资计划并不存在。受害人信以为真,答应参与,将10条各重100克的金条交给被告,以为每月可以获得2240元利息。

为了以假乱真,被告将第一轮的2240元利息和一张带有公司名字的官方合约交给受害人。然而,之后每当受害人追讨利息时,被告就会以各种理由搪塞。

三个月期满时,被告又称投资期延长至六个月,并称六个月后会连本带利将投资金额归还,甚至还手写“保证信”交给受害人。

接下来一年里,被告一直不肯陪同受害人到银行取回金条,甚至伪造星展银行电邮来继续搪塞,受害人这才发现事有蹊跷,于2017年2月23日报警。

调查揭露,被告在金条到手后立即当掉,获得5万2000元现金。

被告于今年2月6日认罪后,被判坐牢七个月。她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目前保释在外。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对自己的行为后悔,并把5万6000元归还给受害者,因此要求法官判处被告短期坐牢加罚款。

控方则认为被告在行骗过程中出示许多假文件,显示经过详细策划,而且被控后才做出补偿,不应予以考虑,要求判处她至少九个月监禁。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最终归还款项,减轻了对受害人的经济影响,下判时应该纳入考量,因此判被告坐牢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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