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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大生非礼案控方上诉 大法官:两极化行为令人担忧

大法官梅达顺指被告表面上为正人君子,暗地里却非礼女生,“两极化”行为令人担忧。他要求辩方在未来两周提呈被告之前做的精神评估报告,案件择日宣判。

新加坡国立大学生搭地铁非礼女子被判缓刑监视引发争议,控方昨天针对刑罚上诉至高庭,要求改判被告坐牢至少三周,才足以阻遏其他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犯下同类罪行。

审理这起上诉案的大法官梅达顺指出,被告所展现的“两极化”(dichotomy),即表面上为正人君子,暗地里却非礼女生的行为令人担忧。他要求辩方律师在未来两周,提呈被告之前所做的精神评估报告,案件择日宣判。

24岁的被告萧凯元(译音)昨早独自出庭时再次“乔装”打扮,他戴上口罩、墨镜与鸭嘴帽,不让媒体拍到他的庐山真面目。案件审理时,长相斯文的他坐在代表律师的后方,不时低头且不发一语。

萧凯元共面对三项非礼控状,指他于前年9月12日晚上11时30分左右,在往榜鹅方向的东北线地铁列车上,两次非礼一名28岁女子的大腿,接着跟踪她到实龙岗地铁站,并在电动扶梯上用手指非礼她的臀部。

他在国家法院认罪后,去年9月被判接受21个月缓刑监视,及完成15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

这个判决引起各界关注和热议,公众普遍觉得缓刑监视的刑罚过轻。当时审案法官嘉思雯达柯尔在书面判词中解释,成年被告被判缓刑监视并不常见,只有在被告改造潜能大,或有特殊的情况,才可能获判缓监。在她看来,萧凯元有极大潜能成功改造,包括学习成绩优异、愿意接受辅导等;而且他只是轻微触碰受害者的臀部,没有触及私密部位,不算是严重非礼。

不过,控方昨天作上诉陈词时指出,审案法官采用错误的判刑原则,包括没有充分考虑本案是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非礼罪行,这类罪案难以侦查到,按照过往同类案件的判例,被告须被判监才能对大众起阻遏作用。

辩方律师拉斐尔·路易斯(Raphael Louis)则强调被告的悔意与愿意改造的决心,包括他已戒掉沉迷于看色情影片的恶习,以及在停学期间找到工作,也很愿意接受父母亲与缓刑监视官的监督等。

控方:国家法院法官忽视被告重犯风险

大法官在聆听控辩方陈词时指出:“所有刑事案件的最终治罪目的是为寻求某种程度上的改造,让被告有机会回返正道。”

不过,大法官解释,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法庭才会决定判成年被告接受缓刑监视,所考量的因素包括被告是否展现极大的改造潜能,而这就关乎到被告的性格特征。

大法官表示同意控方所提出的一点,即被告对外展现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但同时具有犯下性罪案的倾向,这般两极化的行为确实令人担忧。

控方也认为,审案法官过度强调被告在学业方面的优异表现,并且忽视他可能重犯的风险。根据缓监判刑报告,被告自2016年起就有在巴士和地铁上偷摸女性的行为。

大法官要求辩方律师在未来两周,提呈被告之前在国大接受辅导时所做的精神评估报告。大法官将在收到报告后,择日做出上诉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