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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龄20年以上建筑每七年须检查外墙

楼龄20年以上、约四层楼高的特定建筑,日后每七年须进行一次建筑外墙检查,以便及早揪出任何安全隐患。

国家发展部兼人力部政务部长扎吉哈说,过去三年,建设局每年接获约30起涉及建筑外墙部件脱落的通报,这类状况多与外观材料或接口磨损有关。

有鉴于此,当局将推行一套外墙检查制度,要求建筑业者定期聘请专业人士检查大楼外墙,及早发现任何部件磨损的迹象并进行修复。

扎吉哈指出,新制度将涵盖楼龄20年以上、高度超过13米的建筑,考虑到一些外观材料的预计使用周期,这些建筑每隔七年就须进行外墙检查工作。新条例不适用于有地住宅。

负责人必须指定一名专业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检查建筑外墙,并针对任何磨损情况提出合适的修复方案,而这些修复工作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

新制度生效之后,每年料有逾4000栋建筑须进行外墙检查工作。建设局也会推出相关指导原则,并加强探讨采用科技研发出更有效率的检查方式。

此外,为了给残障人士或行动不便者提供更多便利,建设局将强制要求不具备基本无障碍通行设施的建筑,在进行须经由建设局审核的加建与改建工程时一并增设这些设施,包括建造无障碍入口、厕所等。

总楼面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商业和由机构使用的建筑,如办公室、酒店、商场等都须遵守新条例,较小型建筑因空间限制可豁免于此。

建设局发言人受询时指出,我国约有800栋建筑将须遵守上述条例,全额费用将由业者承担,但旧建筑的业者可透过申请无障碍建设基金抵消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