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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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龙 报道
chewbl@sph.com.sg
死亡是每个人必定经历的,但很多人对逝世后的房产安排往往没有妥善处理,造成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你忽然逝世,房产会如何处理呢?
首先,这得看你逝世前是否有留下遗嘱。
如果你生前已立了遗嘱,你的家人或律师会根据你的意愿执行房产分配。
如果你生前没有立遗嘱,你的遗产将按照“无遗嘱继承法令”(Intestate Succession Act)进行分配。
一般常见的情况是你的配偶和子女还在,配偶将获得一半遗产,另一半遗产由子女平分;如果你的配偶没有子女,另一半遗产则由父母平分。
但如果你的配偶没有子女,父母也已过世,那你的配偶将拥有你遗留房产的一切拥有权。
这里得注意的几个较特殊情况是有地住宅和组屋的拥有权分配。
一般上,只有新加坡人能拥有有地住宅,外国人除了圣淘沙的有地住宅之外,不能购买或拥有任何有地住宅。外国人想要拥有有地住宅,必须先获得新加坡土地管理局土地交易批准组(Land Dealings Approval Unit)的批准。
因此,如果你在遗嘱中要求把有地住宅分给配偶或孩子,可是他们是外国国籍或新加坡永久居民,那他们就必须先获得LDAU批准,才有资格拥有这些房产。如果未获当局批准,他们得在10年期限内卖出相关房产。
政府对外国人拥有有地住宅的要求极为严格,包括要求他们是新加坡永久居民,在新加坡住上至少五年。他们也必须对我国经济带来显著贡献。
只能拥有一套组屋
同样地,组屋拥有权也有不少限制,包括只有新加坡人或新加坡永久居民可继承组屋、组屋屋主只能拥有一套组屋等。
所以如果你遗留下来一套组屋,但孩子已有组屋,他们就必须在六个月内把他们的手上组屋或你留下的组屋卖出。
此外,根据政府在2010年8月实施的房地产降温措施,购买非津贴组屋的私宅屋主,必须在买下转售组屋后的六个月内脱售所拥有的私宅单位。
所以即便你的孩子拥有私宅,但你留给他们的组屋并非2010年8月底前购买的非津贴组屋,孩子仍在私宅和组屋之间做选择,卖出其中一个。
组屋还有一般为五年的最低居住年限(MOP)限制。如果你留下的是私宅,可是孩子拥有组屋,而且未住满五年,他也不能继承该房子。
财产继承还涉及到额外买方印花税(ABSD)。当孩子继承你的房产,他们拥有的房子数量将增加一个。如果他们下来要购买多一套房子,他们就得支付更多的ABSD。以新加坡公民为例,他们购买第一套房子时无须支付ABSD,可是当他们购买第二套房子时,他们就得支付12%的ABS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