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路透电)政府为控制2019冠状病毒疾病(COVID-19)传播,而拒绝或隔离了大批的中国劳工,我国建筑公司正在向律师征询,能否在建筑合约中援引“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条款,即在遭到无法抗拒的自然力量而不能履行合约时,不必作出损失赔偿。
原定在今年展开的本地公共与私人领域建筑项目,共计约达200亿美元(约278亿新元)至240亿美元。建筑业高度依赖外国劳工的贡献,一旦这个领域遭受重大影响,极有可能把我国的经济推入衰退中。
我国上一次援引
不可抗力条款是在2007年
我国上一次援引不可抗力条款是在2007年。那年,印度尼西亚禁止向我国出口砂石,以致本地建筑工程几乎全面停止,更导致许多建筑公司援引该条款。
本地至少有三位律师在过去的数周内接获相关的询问。其中,来自义正律师事务所(TSMP Law Corporation)的一名律师表示,询问方主要是聘用了中国籍劳工的客户。但建设局(BCA)则对路透表示,参与公共领域项目的承包商可以要求延期,该政府机构亦敦促私人领域发展商为施工的承包商延期。
据悉,基于冠病19所导致的问题,一些中国公司已开始援引合约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其中包括了中国最大的液化天然气(LNG)买家中国海洋石油(China National Offshore Oil Corp,简称CNOOC),以及和江苏新时代造船(Jiangsu New Times Shipbuilding)。
自1月31日起,我国已停止向中国公民发放新签证。至于持有现有工作签证的中国工人,必须在重新入境前征求批准,并在获得批准隔离14天。若雇主违规,也将被禁止雇用外籍员工。
即便没去过中国的建筑工人也有被感染的案例。确诊的病例中,有五人来自孟加拉,而受牵连的宝德项目(Boustead Projects)公司表示,已停止感染地区的所有建筑活动以便进行消毒,同时继续评估此疫情对相关项目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