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忠达 benzdoer@sph.com.sg
张佳莹 jiayingc@sph.com.sg
被告面对遗弃12岁以下儿童的罪名,控状指她在1月7日早上6时15分左右,从住家将孩子丢入垃圾槽。
勿洛北上个月发生的组屋垃圾槽弃婴案,警方已逮捕一名疑是弃婴生母的26岁女子,昨天将她控上法庭。
被告面对遗弃12岁以下儿童的罪名,控状指她在1月7日早上6时15分左右,从住家将孩子丢入垃圾槽。
这起案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根据有关的法律条文,任何遗弃12岁以下儿童的父母,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长七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一名清洁工1月7日清晨在勿洛北3街第534组屋底层清理垃圾时,听到垃圾槽传来婴儿的啼哭声,翻找后发现哭声是从一个打了结的白色塑料袋中传出,查看之下里面竟装着一个赤裸的男婴,身上有血迹还连着脐带,立刻报警处理。
警方昨天发表文告说,查案人员案发后通过电眼画面锁定被告身份,并于本月13日将她逮捕。警方目前仍在调查男婴父亲的身份。
昨天戴着口罩出庭的被告体形偏胖,个子不高,面控听控状内容时也没太大反应。庭上揭露,她在将孩子丢入垃圾槽后,若无其事地继续睡觉。
在警方的调查过程中,被告曾萌生轻生念头,精神状况不好。有鉴于此,控方要求把被告还押心理卫生学院进行精神评估,案件展期至本月28日过堂。
本报记者昨天走访被告住家,一名男子应门后拒绝接受访问,并连连表示无可奉告。
一名不愿具名的男邻居(50来岁)则称,四天前曾在附近的快餐店碰到被告。邻居说,被告当时看起来神情委顿,排队时若有所思,不知道在想什么。
邻居也说,由于女被告身形较为丰韵,大家没发现她怀孕:“她和父母和弟弟同住,我没看过有其他男子上门,也没看过她跟谁交往。”
弃婴遭人从从住家丢入垃圾槽,但由于各种巧合,侥幸得以生还。当时垃圾槽内的垃圾未清理,一袋袋的垃圾减缓男婴跌下的撞击力,而且他躺在垃圾槽里那段时间,无人丢弃大件物品。
另外,婴儿微弱的哭声被清洁工人听见也是万幸,否则男婴一旦与其他垃圾一起被倒入垃圾车,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