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及附加险将涵盖 与新冠病毒相关医疗费

所有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冠病毒的私人综合健保计划受保人将能享有住院保险保障。

新加坡普通保险协会(General Insurance Association of Singapore,简称GIA)和新加坡人寿保险协会(LIA Singapore,简称LIA)昨天发文告确认,私人综合健保计划(Integrated Shield Plans,简称IP)和附加险(rider)都将涵盖受保人与新冠病毒肺炎相关的住院医疗开销。

“许多非IP的个人和集体健康保险也为与新冠病毒肺炎相关的医疗费用提供保障。”

保单持有人可向各自经纪及保险公司了解详情

两大协会建议,保单持有人可向各自保险经纪或保险公司了解保单详情。购买了集体保险的雇主则要检查保单文件,并与保险公司就保险涵盖范围进行沟通。

本地已有保险公司为顾客提供免费的新冠病毒保障。东京海上人寿保险(Tokio Marine)上月底宣布,持有效个人人寿保险的保单持有人,若感染新冠病毒将获得5000元的财政援助,成为本地首个提供新冠病毒保障的保险业者。

随后,汇丰人寿新加坡(HSBC Life Singapore)昨天也宣布,从本月7日起,为其人寿保险顾客和他们的直系亲属免费提供为期一年的新冠病毒特别保障,涵盖诊断、住院和身故事宜,最高保额为1万元。

视购买日期等 部分旅游保险无法索偿

另一方面,视购买日期不同,在我国发出对中国大陆旅游警示后购买了前往当地旅游保险的国人有可能无法索偿。

例如,职总英康(NTUC Income)不受理所有在1月20日晚上8时之后购买的武汉旅游保险,而在1月27日晚上7时之后也不接受中国旅游保险。德佳保险(Etiqa)则分别把拒保日期定在1月22日和27日之后。

大东方则是把在1月24日后的湖北旅游保单和27日后的中国旅游保单列为不受保。

但在上述日期之前购买的相关保单仍然受理。公众可向保险公司了解自己的旅游保单是否受影响。

旅游保险分一次性和常年保险,因此购买常年旅游保险的公众还能够为中国行程的更改索偿,但任何有关新冠病毒的索偿则不受理。

保险业者英杰华(Aviva)发言人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我国外交部已经劝请国人不要前往中国,因此就算是常年旅游保险的保户,如果他决定继续前往中国,我们将不会赔偿因新冠病毒引起的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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