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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法案通过 注册地理标志商家将享有更大保障

地理标志(修正)法案日前三读通过。法令将确保新成立的地理标志注册处顺利运作,而相关条文也让交易商和生产商更清楚申请条件和需求,有法可依。

新加坡与欧盟于2014年签署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协定列明双方加强和执行更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包括为各类产品制定地理标志(Geographical Indication,简称GI)。

在本地注册后,获准拥有GI产品的生产和交易商将享有更多保障,消费者也能按地理标志买到来自原产地最正宗的产品。

GI是一种产品的“身份证”,标示产品出自某个特殊地区,具有独特的质地、声誉和特点,常见例子包括农产品、食品、烈酒和手工艺等。

律政部高级政务部长唐振辉说,地理标志注册处去年4月1日开始运作,至今已有140个来自各地的地理标志获得注册。该注册处接获的地理标志申请,包括附上多个“同物异称”(variant)的申请。即使有不同的“同物异称”,但当局视它为一个地理标志申请,因此也节省了申请费。

唐振辉举了一个虚构例子说,乌敏岛出产一种酸中带甜的独特“乌敏橙”,汉语拼音为Wu Min Cheng,英文名是Ubin Orange,也可叫Pulau Ubin Orange,它们并非翻译或译音,但都是地理标志的“同物异称”,所以都可以注册。

在回复荷兰—武吉知马集选区议员迪舒沙关于在怎样的情况下,可用别名注册?唐振辉说,别名能不能申请注册跟一般的地理标志的申请注册一样。申请人要注册任何的“同物异称”,都得证明“同物异称”受认可,或已获得原先批准地理标志注册的国家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