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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露骨性爱短信而被揭发 诱奸女童补习教师坐牢打鞭

控方在进行判刑陈词中指出,受害人年纪尚小,被告却利用她的天真,占她便宜以满足自己的色欲。高庭法官邓碧云下判时也斥责被告滥用受害人对他的信任。

中年补习教师搞师生恋,与12岁女学生坠入爱河,瞒着同居女友与女孩偷吃禁果,在公共厕所发生性行为。父母亲在女儿手机中找到两人的露骨性爱短信,进而揭发男教师的罪行。

男教师一共面对七项控状,包括三项法定强奸和四项对孩童做出猥亵行为的控状。现年43岁的他昨早在高庭认罪后,被判坐牢10年10个月和打鞭12下。

为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泄露她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根据案情,被告与女童是在2017年认识,当时被告在补习中心教数学,女童每周三到那里上课。

女童发现被告为人风趣幽默,也很关心学生,时常买食物给学生们吃。渐渐地,她对被告日久生情,同时也怀疑被告对自己有意思。

两人自2017年中开始互通手机短信聊心事。有一回,被告告诉女童,她是他最喜欢的学生。不久后,女童也表白,说自己视被告为灵魂伴侣。

隔年4月,被告通过短信要求女童做他女友,女童一口答应。两人定期出门约会,在公共场所也会牵手。当时12岁的女童向父母亲建议,请被告为家庭补习老师,帮她为小六会考做准备,但她没告诉父母亲,被告是她的男友。

父母没料到引“狼”入室

父母亲答应了女儿的要求,却没料到是引“狼”入室。接下来的七个多月,被告与女童越来越亲密,包括互发性爱短信,以及在上课时有亲密举止。两人首次发生性行为是在商场的残疾者厕所内。之后,被告也趁同居女友不在家时,带女童回家胡搞。

2018年12月28日,女童与家人在马来西亚度假时,频频发手机短信给被告,结果被父母亲发现,进而得知女儿在和被告谈恋爱。父母阻止女儿继续联络被告,并且在六天后报警。

控方在进行判刑陈词中指出,受害人年纪尚小,被告却利用她的天真,占她便宜以满足自己的色欲。高庭法官邓碧云下判时也斥责被告滥用受害人对他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