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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审查外观 政府拟加强监督建筑安全

政府拟加强监督建筑安全,除了对电梯、扶梯等设施实行更严格的要求,也提高对建筑外观审查的监管力度。

国家发展部兼人力部政务部长扎吉哈昨天在国会为建筑管制(修正)法案提出一读,旨在加强监管框架,更好地确保建筑安全和达到建筑性能指标。

国家发展部发言人受询时指出,法案重点修正的事项包括提高对电梯、扶梯和机械化停车系统的要求,设立建筑外观审查机制,及更新法令下包括建筑无障碍通行等措施在内的其他条文。

其中,法案拟赋予建筑管制总监更大权限,包括可要求特定类型建筑的业者在走廊、大厅等公共区域加建实体装置,便于残疾人士使用。

建筑管制总监也可向建筑业者发出通知,要求审查建筑外观,以检查外观是否出现过量腐蚀或磨损等情况,以免其部件掉落危及他人安全。

法案也拟针对特定罪行加重刑罚,例如负责对大楼外部装置进行整修的人若没有履行责任,刑罚将从罚款最多5000元或坐牢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提高至罚款最多2万元或坐牢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