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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两市镇会起诉案首阶段判决 林瑞莲刘程强毕丹星等人提上诉

阿裕尼集选区三名议员林瑞莲、刘程强和毕丹星,以及两名阿裕尼—后港市镇理事会理事蔡誌泓和符策涫,昨天(11月11日)针对两个市镇会起诉工人党议员等八造一案第一阶段的判决提出上诉。

工人党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证实五名党员已经上诉。同日提出上诉的还有白沙—榜鹅市镇会(PRPTC),榜鹅东区议员张有福也已向《联合早报》证实此事。

辩方其余三造也提上诉

此外,高庭发言人受询时则透露,辩方其余三造,即市镇会前管理代理公司FMSS,以及FMSS负责人侯文芳和她丈夫卢仲明(已故),也已经提出上诉。

高庭法官加南拉美斯(Kannan Ramesh)在10月11日对此案做出第一阶段判决。根据法庭程序,诉辩双方有一个月时间提出上诉,昨天是上诉的最后期限。

根据《联合早报》取得的文件,工人党提出上诉是针对法官裁决林瑞莲和刘程强在委任管理代理过程中违反受托责任,毕丹星、蔡誌泓和符策涫违反“技巧与谨慎责任”,上述五造都须承担造成市镇会损失等内容。

上周二,副总理兼财政部长王瑞杰在国会提出“诚信动议”,要求林瑞莲和刘程强回避市镇会财务,林瑞莲在辩论中表示工人党已决定就高庭裁决上诉,并要求其他议员拒绝动议的提出。

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也在发言中指人民行动党操之过急,上诉期限未到就提出动议,时机非比寻常。

“诚信动议”最终在52票支持、九票反对、两票弃权中通过。阿裕尼—后港市镇会(AHTC)将在下次会议上,投票决定是否要求工人党议员刘程强和林瑞莲回避财政事务。

AHTC委任的独立委员会和PRPTC分别在2017年7月和9月,起诉工人党领导人等八造在2011年7月到2015年7月之间,管理市镇会过程中失职,造成市镇会蒙受损失,为此索偿3370万元。

案件去年10月初在高庭开审,审讯长达17天。估算答辩人须赔偿的金额的第二阶段审讯则尚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