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岁的孟加拉籍男子Mamun AL于2026年9月25日承认九项控状中的四项,被判监禁两年十个月零五周,并接受两下鞭刑,其余控状交由法庭下判时一并考虑。控状包括偷窃、蓄意袭击、鲁莽行为及勒索。
2024年1月27日早上约6时15分,Mamun在芽笼22巷与朋友喝酒后,手持玻璃啤酒瓶搭上一辆德士。他在后座用啤酒瓶砸碎德士的后车窗,随后又用啤酒瓶和拳头击打挡风玻璃,导致玻璃裂开。他之后倒在马路上睡着。德士司机报警后,警方于早上约7时25分抵达现场并逮捕他。这起事件导致司机支付2197.92新元维修费,但未获赔偿。
Mamun获保释期间,于2024年2月12日下午约5时,在加冷独立桥底与四名同党以受害者偷窃电动滑板车为由勒索对方,要求支付1000新元。受害者拒绝后,五人以自行车锁和木棍殴打、踢打他,并威胁要伤害他,除非他付款。受害者最终交出约50新元现金、一张银行借记卡和一部OPPO手机,之后逃跑报警。他身上有多处瘀伤,并获四天门诊病假。
2026年2月15日凌晨3时45分至3时53分之间,Mamun在芽笼一处组屋自行车架偷走网红Royal Pek一辆价值650新元的银色“Broadman”自行车,打算送给朋友。自行车后来寻回并归还,但Mamun曾更换车把和轮胎,所用零件是从其他自行车上偷来的。
控方指出,Mamun是“屡犯惯犯”,2024年至2026年间涉及多起罪案,其中三项罪行是在保释期间干下,并促请法庭判处至少两年十个月及五至六周监禁、罚款1000新元和两下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