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欧盟撤销对等决定不影响我国评级机构运营

欧盟委员会即日起撤销对新加坡评级机构的对等决定(equivalence decision),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强调,这不会影响评级机构在我国的运营,它们的评级仍可通过担保(endorsement)机制获欧盟的监管认可。

欧盟委员会星期一发表文告说,在探讨金融服务方面的对等决定后,认为新加坡、加拿大、巴西、阿根廷和澳大利亚这五国的评级机构,达不到欧盟新设定标准。为此,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取消这些评级机构的地位。

金管局发声明指出,我国评级机构目前都是通过担保机制进入欧盟市场,因此欧盟此举将不影响我国信用评级机构业务。

它说:“经欧盟委员会确定,新加坡评级机构能继续通过现有的认可制度,进入欧盟市场。”

目前,欧盟以外的评级机构,评级要获得欧盟认可,可通过两种机制——对等和担保机制。

在对等机制下,欧盟委员会能够认可某些非欧盟国家的金融监管或监督制度,相当于相应欧盟框架。

在担保机制下,个别评级机构可通过在欧盟设立分支机构,为在其他国家给予的评级提供保证,从而获得欧盟监管认证。

我国现有四家国际评级机构,它们是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惠誉(Fitch Ratings)、穆迪(Moody’s)和贝氏评级公司(A.M. Best)。这些评级机构都是通过担保机制,进入欧盟市场。

评级机构所做出的任何评级举动,往往对市场运作和投资者信心起重大影响。在欧盟,评级机构的评级可以用于监管目的,尤其是当银行衡量投资损失风险以及它们需要多少资本等。

尽管我国现有的评级机构监管制度,不再获欧盟认可的对等地位,金管局指出新加坡仍列在欧盟证券与市场管理局的名单,被视为符合担保机制的法律和监管框架要求的国家之一。

尽管我国现有评级机构监管制度,不再获欧盟认可的对等地位,金管局指出我国仍列在欧盟证券与市场管理局的名单,被视为符合担保机制的法律和监管框架要求的国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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