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起诉前雇员侵权违约公司仅获赔500元

诉方指洪和刘身为起诉公司职员,却已计划设立敌对公司,利用上班时间和公司资源进行Kikocci的项目,最终还用起诉公司的机密资料,发展新公司和软件代码。辩方否认侵权指责,指其系统是答辩人独立开发的,没用过起诉公司的系统和数据库。

傅丽云 报道

pohlh@sph.com.sg

系统软件公司指另起炉灶的三名前雇员串谋使用公司机密资料、侵权、违约等,展开索赔行动,并把敌行和投资敌行者也列为答辩人,结果多项诉求被判败诉,一项违约索偿成功,却因为没造成损失,仅得500元象征式赔偿。

起诉人I-Admin(新)公司不服所判,准备向终审法院上诉。

遭起诉的包括洪英廷、刘家伟、陈金烈、Nice Payroll公司和投资者李永。

洪英廷是起诉公司系统部门的前总经理、刘家伟是I-Admin(上海)的前营运经理,而陈金烈则是前网络和伺服器维修员。洪英廷、刘家伟连同李永也是Nice Payroll的董事。

根据判词,起诉公司主要提供外包服务和系统软件,以人事和薪资支出(payroll)系统管理为主。

2009年,洪英廷和刘家伟(简称洪和刘)对公司的薪资支付引擎感到失望,相互抱怨时,进而讨论要创建更好的软件来取代,并把拟议项目名为Kikocci,不仅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公司,还购买了网站域名(Domain Name)。

刘家伟利用网络应用工具,开始为项目编码。

2011年4月,刘家伟辞职,洪英廷和陈金烈两个月后也离职。

2010年至2011年间,洪和刘计划设立公司,找寻投资者,后来找到李永。李永于2011年底签署合作协议,投资了100万元,三人成为新公司Nice Payroll的董事。

2013年,起诉公司进行市场研究,发现答辩公司的存在,也才知晓洪和刘是公司董事,因为起疑而展开法证调查。

起诉人在2013年和2015年分别采取法律行动,起诉上述四个答辩人和公司。

诉方立场是:2009年间,洪和刘身为起诉公司职员,却已计划设立敌对公司,利用上班时间和公司资源进行Kikocci的项目,最终还用起诉公司的机密资料,发展新公司和软件代码。

它指两答辩人重新创建起诉公司的资料,等于侵权,而洪英廷保留起诉公司的机密资料,将它们使用在新公司上,也违反保密协议(non-disclosure agreement)、违反咨询科技保安政策和职责等。

诉方也指投资者与洪和刘串谋侵权,并教唆两人违反保密协议。

法官:无法证明有大量抄袭

辩方否认侵权指责,指其系统是答辩人独立开发的,没用过起诉公司的系统和数据库等,所使用的程序编写语言与起诉公司不同。

它也否认违反机密条款的指责,指起诉公司没严格执行保安政策,也因此不能行使保密协议。

至于投资者李永,他表明自己不清楚洪和刘先前的工作,也不知新公司是否拥有起诉公司的资料,所以也就没有教唆违约的事。

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驳回多数索偿后,指洪英廷存留和传阅起诉公司的资料,确实违约,但他的行为没造成损失,所以前雇主只能获得象征性赔偿。他下令洪英廷两周内把属于前雇主的资料归还。

针对侵权指责,法官说,诉辩公司的材料可能有些相似,但起诉公司无法证明答辩公司大量抄袭它的资料。

他说,虽然有证据显示,答辩公司发展自己的薪资支付系统时,接触过起诉公司的一些资料,但不能单凭这个根据就得出抄袭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