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立大学中央图书馆在进行改建工程时发生意外,一名客工在安装镶板时,从5.5米高处坠下,身体瘫痪,永久残废,结果承包公司和其督工抵触工作场所安全和卫生法令,公司罚款21万元,督工则坐牢九周。
意外发生在2016年9月14日,AVA Global私人有限公司和督工撒卡(34岁)日前各承认一项控状后被判刑。
事发期间,AVA Global是改建工程的二手承包商,孟加拉藉的撒卡是工程督工,负责监督天花板镶板的安装工程。
由于公司没有指示他安装镶板的方法,他就根据自己之前观察另一个承包商为图书馆安装镶板的情况,而决定使用同样的方法安装。
事发当天,撒卡指示孟加拉籍客工佐巴耶(31岁)使用升降车到达天花板,然后自己和另一名客工用升降车将镶板送上去,再安装。
后来,佐巴耶站在一块已安装好的镶板,突然镶板移位,并且向下滑,导致他从5.5米高处坠落地上。佐巴耶过后被送入医院,医生为他动手术。他脊髓受伤,身体瘫痪,必须坐轮椅。
根据条规,如果工人要在距离地面超过三米的高空工作,督工须向授权经理取得施工准证(permit-to-work),如此一来,便能对程序和方法进行独立的安全评估。
但根据人力部调查,撒卡在进行安装工作之前,并未获得施工准证。此外,他也未确保工人戴安全帽。
AVA Global则没有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工人的安全,包括管理安装工程的风险、制定恰当的安装方法、在工程展开之前取得施工准证、确保所有工人获得足够培训,以及确保工人使用个人保护器材。
人力部文告指出,这是督工在工作场所疏忽,而被判监的第二起案件。督工有责任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不应使用不安全的作业方式,让员工承受风险。
职业安全与卫生稽查处处长陈仕豪在文告中说,如果员工和督工在施工之前,花点时间取得施工准证和管理安全风险,意外是可以避免的。
他说,人力部将毫不犹豫采取行动,对付那些不顾工人安全和健康的雇主和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