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穆根:与其力求制定《信息自由法》 不如对现有透明机制有信心

律政部长兼内政部长尚穆根认为,与其力求我国政府制定类似其他国家的《信息自由法》,倒不如对现有的民主制度和国会殿堂这个透明机制有信心。

国会昨天在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进行二读辩论时,有些议员提到我国应该制定《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尚穆根在总结辩论时举了一些例子,质疑其他制定了这个法律的国家,治理素质是否真的提高了。

例如,英国有了这个法令后,国会里出现的提问包括英国的大使馆花了多少钱买金莎(Ferrero Rocher)巧克力,以及前首相布莱尔的政府用了多少卷厕纸等。“信息自由听起来是很受欢迎,很吸引人的,但这也意味着任何人都可要求得到几乎任何资料,不用管原因,也不需交代会怎么使用这些资料。”

他提到,布莱尔卸任后曾形容这是一个危险的法令,因为政府其实须要能在保密的情况下展开辩论和讨论,并做出决策。

此外,制定这个法律后,政府会接到一些很奇怪的要求,公务员就必须去处理,而承担成本的是纳税人。

尚穆根说,我国目前已有一个具透明度的机制,钳制在体制里,也就是国会。由国人选出的代议士可在国会里发问,包括针对新加坡国立大学宿舍女厕偷拍事件提问。“你现在处在一个代表制的国会里,这是个主权国会。你可以要求任何你想要的资料,我们就会提供给你,又或者无法提供资料时会跟你解释为什么不可以。”

他因此呼吁人们对现有的代表制民主体系有信心,因为我国已经有所需的体制,而且这些体制运作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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