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榴梿” 兄弟漏税案 哥哥逃税监禁三周罚金逾7万元

经营锦茂“阿城榴梿”的两兄弟,弟弟上个星期因不确实申报收入被罚款和缴付罚金,面对逃税罪的哥哥,昨天则被判坐牢三周和罚款5000元,并须缴付7万7000余元罚金。

被告徐宝生(60岁)和弟弟徐宝忠(57岁,译音)在六年内漏报收入共约70万8000元,并少缴16万1600余元所得税。

两兄弟各面对六项触犯所得税法令控状,弟弟被控不确实申报收入,哥哥则面对逃税罪,徐宝生也因公司营业额超过100万元时未注册为消费税公司,少缴8万7000余元消费税,而面对多一项抵触消费税法令控状。

两兄弟是于本月3日一起认罪,徐宝忠被罚款1万元和缴付罚金4万6000余元,而徐宝生的案件昨午下判,他即日开始服刑。

两被告是Shanghai Moh Lee Seng(简称SMLS)的合伙人,SMLS经营迷你超市,于2012年2月20日结束营业后,他们注册另一家公司Seng Chung Trading(简称SCT)接管SMLS业务。SCT也经营榴梿生意。哥哥徐宝生是这两家公司的管理合伙人,负责公司账目。他和弟弟徐宝忠平分利润。

在2007估税年到2011估税年间,徐宝忠不确实呈报收入,漏报他在SMLS的收入,并在2014估税年,漏报他在SCT的收入。他在这六个估税年漏税共3万7000余元。

徐宝生则蓄意逃税,在同样的六个估税年里,漏报他在两家公司的收入,逃税12万3000余元。两被告把漏报的收入用做个人开销,以及支付在马来西亚房地产的房贷。

除此,徐宝生未按照法律规定,于2006年在SMLS营业额超过100万元时,未将公司注册为消费税公司,导致公司少缴8万7000余元消费税。

两兄弟上个星期认罪后,控方促请法官基于公众利益,严惩他们。

律师为他们求清说,案发期间,徐宝生负责做账,但他完全没有会计背景。两兄弟于2014年被捕,但当局迟至四年半后提控他们。

自从被捕后,他们配合当局的调查工作,并且雇用会计师处理公司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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