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提呈公路交通(修正)法案,多次犯下酒后驾驶的顽劣罪犯,除了将面对加倍刑罚,也可被令终身不得驾车。
昨天(5月6日)由人力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杨莉明在国会提出一读的修正法案,建议提高多种交通罪行的刑罚和收紧监管力度,加重对付不负责任的驾驶行为。国会料在7月就法案进行二读辩论。
目前,酒后或吸毒后驾车初犯者可被判监禁最长六个月,或罚款1000元至5000元。重犯者则面对监禁最长一年,以及罚款3000元至1万元,另加禁驾至少一年。
法案建议提高刑罚,初犯者可面对监禁最长一年,或罚款2000元至1万元,另加禁驾至少两年。
重犯者则可面对监禁最长两年,以及罚款5000元至2万元,另加禁驾至少五年。法案也首次将终身禁驾列为最低刑罚,对付冥顽不灵的重犯者。
酒驾者驾照立即吊销 直到法庭下判为止
同时,酒驾者的驾驶执照会立即吊销,同目前针对鲁莽驾驶者的做法一样,直到法庭对有关案件下判为止。
内政部今年2月首次宣布有关修订建议,并征询公众意见。除了酒驾,该法案所要对付的恶劣行为包括逆向行驶、高速随意变换车道、不顾红灯高速驶过行人过道等。
为了加强禁驾和吊销驾照的效用,无照、在禁驾或吊销驾照期间驾车也将面对更高刑罚。
增设危险驾驶和粗心驾驶两罪名
另外,法案增设危险驾驶和粗心驾驶两个罪名,相当于《刑事法典》中的鲁莽和疏忽行为。这些罪名可进一步分为四个等级,对应不同程度的伤害,即死亡、严重伤害、伤害和危及生命。
例如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初犯者可面对监禁至少两年,最长八年,另加禁驾至少10年。重犯者面对监禁至少四年,最长15年,另加禁驾至少10年。
如果被告事发时受酒精或毒品影响,原有刑罚将再加上额外监禁和禁驾期,以及罚款。
在确定驾车者的行为属于危险或粗心驾驶时,当局会判断对方的驾驶方式是否具潜在危险,或是否做出冒险行为如边驾车边用手机,或是否小心根据路况作出反应。
内政部昨天发文告说,公众大力支持拟议中的建议,许多参与公众咨询活动的受访者认为,这些修正是及时和必要的。
有人担心即使是受害者有错在先,涉案驾车者也可能面对加重刑罚。对此,内政部已向这些公众解释,更高的刑罚是对付那些不谨慎和不负责任的驾车者。
内政部强调,在评估驾车者是否应对事故负责时,交通警局将考虑对方是否有安全驾驶。“如果受害者做出冒险行为并违反交通规则,交警将对他采取必要的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