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须归还www.twgtea.com的品牌网站域名,司法委员也认为TWG Tea现任总裁夫妇在一些公开的资料里特意不提前总裁莫扎尼,并非刻意损害莫扎尼的商业名誉,因此驳回莫扎尼的反诉。
周海丽 报道
haili@sph.com.sg
本地知名精品茶业公司TWG Tea起诉公司前总裁莫扎尼,指他离开公司后仍霸占品牌网站域名。高等法院司法委员林茵倩认为前总裁当初只是代为注册管理域名,因此判TWG Tea胜诉,下令前总裁把域名转回给公司。
莫扎尼在诉讼中反指公司过河拆桥,不承认他是最初设立品牌的创办人之一,导致他商业名誉受损,要求公司对他作出赔偿,司法委员对此公开指责公司的品牌历史不该将有份参与创办的莫扎尼排除在外,但认同TWG Tea今日能成为国际品牌,现任总裁夫妇功不可没,他们希望受到肯定也不足为奇。
司法委员因此认为,他们在一些公开的资料里特意不提莫扎尼,并非刻意损害莫扎尼的商业名誉,因此驳回莫扎尼的反诉。
根据司法委员昨天发表的判词,TWG Tea公司现任总裁夫妇塔哈·布科迪(Taha Bouqdib)与妻子玛兰达·巴恩斯(Maranda Barnes)原本在外国经营茶叶生意。
2007年6月,塔哈夫妇在莫扎尼的邀请及承诺分给他们15%股份的情况下,来新加坡加入莫扎尼和妻子经营的保健公司,协助他开发和建立高端茶叶品牌的生意。
代表TWG Tea公司的德尊律师事务所(Drew & Napier)姚树茂和许君宁律师表示,塔哈夫妇加入后,他们很快于2007年8月商定以TWG Tea作为茶叶的品牌名称。根据玛兰达的说法,莫扎尼在那次的会议中途回去他的办公室迅速上网注册了www.twgtea.com的品牌网站域名,TWG Tea私人有限公司过后于当年10月份正式成立,塔哈说他一直以为莫扎尼是代公司注册域名。
起初关系良好
没有追问网站域名拥有权
不过,到了2008年4月,塔哈才赫然发现莫扎尼是用个人名义注册了域名,他当时还特地就此询问莫扎尼,后者对他表示域名当然属于公司,如有需要他愿意转回给公司。
塔哈说,两人当时的合作关系良好,他也没再追问。莫扎尼之后更一度用公司的信用卡来支付更新域名的费用。
2011年,傲胜国际开始入股TWG Tea,之后逐步成为公司大股东,但莫扎尼和傲胜国际闹翻后,在2012年9月离开公司,也和公司展开系列诉讼案,当中就包括本案的网站域名拥有权之争。
司法委员认为,他们都是公司的创办人,莫扎尼离开公司前是公司的总裁,代公司持有域名无可厚非,但种种迹象都显示域名是公司所有。
莫扎尼在2010年2月签署的一封声明书中曾表明,网站域名虽在其名下,但拥有权属于公司,他将把拥有权转给公司,司法委员因此下令他必须把域名的拥有权转回给公司。
指公司过河拆桥
省略其创办人身份
莫扎尼在这起诉讼案中也提出反诉,指公司过河拆桥,在公开的品牌故事中没说明他有份参与创立公司,导致他商业名誉受损,这些公开的资料就包括公司网站中的品牌故事和一些媒体访问。
对此,塔哈辩称并非刻意不提而是媒体没问,司法委员认为媒体所能刊登的资料都是身为公关部总裁的玛兰达提供,指责他们不该在这些资料中对莫扎尼的创办人身份只字不提,虽然如此,他们难辞其咎但可以理解,况且他们只是要疏远莫扎尼而非刻意损害他的名誉,莫扎尼的反诉因此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