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投资者相继起诉庞氏骗局主谋,两场官司都由同一名高级律师代表诉方。
高庭法官认为,由于第一场官司已取得庭外和解,诉方的骆维明高级律师在协商过程中掌握了机密资料,这将导致答辩人在下一场官司中“吃亏”,因此谕令禁止骆维明替另一名投资者打官司。
《联合早报》曾经报道,温豪杰(47岁)和妻子何莎莉被指设下庞氏骗局,诱使多名投资者参与一项名为“SureWin4U”的投资计划,此项目与马来西亚博弈投资计划“圆梦赢家”有关。
2015年左右,“圆梦赢家”被爆出是个骗局,不少本地、马来西亚和中国等地的投资者投入巨额资金后血本无归。
本地有超过100人向商业事务局报案,总损失估计约5000万元。
首场官司诉辩双方庭外和解
钻石商李辉耀前年入禀高庭起诉温豪杰夫妇,案件开审当天,诉辩双方经协商后取得庭外和解,但和解条件保密。当时代表李辉耀的是高级律师骆维明,骆维明也是新加坡律师公会前会长。
去年8月,来自香港的女保险经纪陈碧珊也发起诉讼,向温豪杰夫妇索偿700万元,而她同样聘请了骆维明为代表律师。
温豪杰夫妇不满诉方又找骆维明打官司,于是向法院申请禁制令,阻止骆维明代表陈碧珊。
夫妇俩认为,陈碧珊与李辉耀的官司大同小异,但两人都聘请骆维明高级律师,这么做有利益冲突,律师可能滥用他在第一起官司中所取得的机密资料,来对付答辩人。
高庭法官朱汉德在本周发表书面判词中指出,在李辉耀的官司中,诉辩双方通过协商方式取得和解协议,这过程中涉及交换机密资料,双方取得共识的具体过程也算是重要信息。
法官说,代表诉方的骆维明有义务不公开协商过程的细节,他也不怀疑骆维明会违反专业操守泄露资料。而且,骆维明称不会把李辉耀的和解条件告诉陈碧珊。
不过,法官指出,与上一场官司一样,目前仍在审理的陈碧珊官司,有可能发展至协商和解的阶段。若是,骆维明就掌握了对答辩人不利的资料,假如骆维明当初没有代表李辉耀,他根本不可能取得这些资料。
法官认为,这样的情况对辩方不利和让答辩人处于下风,因此决定批准温豪杰夫妇的申请,阻止骆维明为陈碧珊打官司。(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