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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总理:我国认真看待国际条约义务 盼与新加坡签协议国家履行法定义务

李显龙总理出席泛太平洋律师协会第29次年会并在开幕式上发表讲话时强调,法治体系对一个稳定和建设性的国际秩序至关重要,使大小国家能够和平共处,共同努力,作出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确保政权更替不会影响国与国之间所签订的协议。

新加坡非常认真看待我国的国际条约义务,我国也希望所有同新加坡签订协议的国家能够全面履行法定义务。

李显龙总理昨早(4月25日)出席泛太平洋律师协会(Inter-Pacific Bar Association,简称IPBA)第29次年会并在开幕式上发表讲话时说,新加坡是国际法坚定的支持者,我国认真看待所有的国际条约义务,只有在确定能完全遵守法定义务时,才会与他国缔结协定。

他说:“同样,我们也期望其他国家充分履行它们同我国签署的协议。”

李总理强调,法治体系对一个稳定和建设性的国际秩序至关重要。它使大小国家能够和平共处,共同努力,作出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确保政权更替不会影响国与国之间所签订的协议。

“它也促进国际金融和贸易,鼓励跨境投资,并通过国际分工促进增长和繁荣。”

遇到争端时,我国则支持通过国际法院和海牙常设仲裁法院等机构解决分歧。李总理说:“我们已多次将纠纷提呈国际法院和常设仲裁法院裁决,并始终尊重和遵守判决,即使有关判决对我们不利。”

李总理指出,我国也积极参与讨论国际法治体系的发展。上世纪80年代,我国外交官许通美担任第三届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主席,并参与制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近年来,我国则参与了《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的磋商。

联合国大会去年12月通过了命名为《新加坡调解公约》的和解协议公约。这是联合国框架下首个以新加坡命名的公约,旨在促成国际商业和解协议的执行,从而促进国际商业发展和跨境贸易。

我国今年8月7日将举行《新加坡调解公约》签署仪式,李总理昨天广邀世界各国成为公约的缔约方。

李总理说,除了参与国际条约磋商,新加坡也致力于为区域各方提供解决争端的法律架构和服务。

他指出,我国在前年制定调解法令,允许和解协议记录转为庭令,促进调解协议的执行工作。此外,我国也通过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SIMC)、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SICC)和麦士威国际争议解决中心(Maxwell Chambers)等一系列平台,为各方提供商业争端调解服务。

李总理说,上述努力已成功奠定新加坡法律的国际地位。最近一项调查就显示,在处理亚洲跨境交易问题上,新加坡法律的使用率仅次于英国法律。

IPBA年会昨起一连三天在我国举行,共邀请全球1000多名律师聚首讨论法律界面对的新挑战。IPBA成立于1991年,今年是该协会第三次在我国举行年会,上两次是在1994年和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