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烟给不满19岁者 四零售商被吊牌六个月

四家零售商违例出售香烟给未达法定年龄者,被吊销执照六个月。

卫生科学局发文告说,当局在今年1月至3月的执法行动中,发现四家零售商违例卖烟给未达19岁者,也就是目前可买烟和吸烟的最低法定年龄。

这四家零售商是:

●兀兰7道70号的Ajmir Store

●河谷弯(Rivervale Crescent)第158B座组屋的1588 Le Pte Ltd

●芽笼巴鲁68号的7-11便利店

●后港8道第620座组屋的NH Mart Pte Ltd。

四家零售商都是首次触法,他们在执照吊销六个月期间不能售卖烟草商品。

从2015年至今年3月间被吊销执照的烟草零售商达87家。同时期被撤销执照的零售商则有13家。

我国今年1月1日起,将合法购买香烟和吸烟的最低法定年龄从早前的18岁提高到19岁。明年1月1日和后年1月1日,还将进一步提高到20岁和21岁。

根据法令,首次违例者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元,并暂时吊销烟草零售执照六个月。重犯者可面对最高1万元罚款,执照也会被撤销。

业者若被发现售卖烟草产品给未满12岁或身穿校服且未达法定年龄者,即使是初犯也会立刻被撤销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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