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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管制处:无法达到销售准证要求 鑫丰前诺曼顿园地段项目竣工才能卖

中资发展商鑫丰地产(Kingsford Development)在前诺曼顿园(Normanton Park)地段的新项目,遭当局发出“无销售执照”(no-sale license),必须在竣工后才能开始卖房,销售活动受阻。

受访分析师认为,发展商的处境堪忧,不仅将来销售单位的时限缩短,潜在买家的信心如今也可能大为动摇。由于项目庞大,发展商能否取得融资及有充足资金完成工程也成一大疑问。

项目发展商是来自中国的鑫丰地产旗下的Kingsford Huray。它当初是以8亿3010万元取得前诺曼顿园地段,这也是它购得的首幅集体出售项目地段。鑫丰已获准发展1863个住宅单位、19个分层有地住宅和八个商业单位。

不过,建筑管制处(Controller of Housing)是基于发展商无法达到销售准证的要求,而对它发出这项禁售执照。

根据该准证,发展商可以展开建筑工程,但在取得临时入伙准证(TOP)前不准销售单位。《联合早报》昨天尝试联络鑫丰地产创办人兼董事长崔正锋,但对方的手机似乎处于关机状态,无法接通。

当局发出禁售执照时,考虑到鑫丰过去的项目纪录。根据市区重建局的说法,建设局发现鑫丰位于后港一带的鑫丰银河湾(Kingsford Waterbay)的一些建筑工程,不符合建筑管制法令(Building Control Act)和条规的要求。

与此同时,当局也把买家对它的另一个项目——武吉知马一带的山景碧苑(Kingsford Hillview Peak),所做出的反馈意见考虑在内。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师说,鑫丰如今可谓“一个头两个大”。诺曼顿园项目庞大,销售本来就已很棘手,如今它还要去解决其他项目出现的问题,可说难上加难。

此外,即使鑫丰能够在竣工前解决这些问题,但公司声誉已受损,潜在买家的信心也大受打击。

分析师认为,发展商要在五年期限内卖完单位,避免在发展商合格证书(Qualifying Certificate,简称QC)条例下支付延长费,以及支付额外买方印花税(ABSD),显得格外困难。

杰地集团(ZACD Group)执行总监麦俊荣昨天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诺曼顿园项目将需要更长时间,可能超过三年才能建好,预料将来可供卖完所有单位的时间将遭缩短。此外,融资能力成疑,严重的话可能导致发展商破产。

分析师:这是政府杀鸡儆猴之举

不过,他也认为这是政府杀鸡儆猴之举,对消费者是好事。未来两年将陆续有60个新项目登场,当局是在警告其他发展商,“若你的工程有问题,纪录不佳,那么将可能面对惩罚”。

鑫丰并非首个销售活动受阻的发展商。2012年12月,另一中资发展商皓源投资(Hao Yuan Investment)发展的兀兰执行共管公寓(EC)项目Forestville也曾一度被当局禁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