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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据双边协定并获双方同意 马国可要求重新谈判新柔地铁项目

针对马来西亚要求再延期新柔地铁系统计划六个月,我国交通部昨天回应说,只要在新柔地铁系统双边协定的框架内,并获双方同意,马方可以要求展延项目期限。

发言人也说,马方也可以要求暂停该项目,或终止现有双边协定,并要求重新谈判新的地铁双边协定。

马来西亚交通部长陆兆福周一表示,马方将向新加坡政府要求多六个月的时间来研究新柔地铁系统(RTS)的其他选项,包括如何减低工程成本。若新加坡同意延期要求,马方将在今年9月决定如何处置这个项目。

我国交通部昨天证实,马国是在上周三(3月27日)要求延期新柔地铁系统计划多六个月,以给马方更多时间检讨地铁计划的范围和成本等。

这是马国第五次要求展延确定合资伙伴的期限,上一个期限已在上星期天(3月31日)到期。

根据新马两国去年初签署的新柔地铁系统双边协定,新加坡地铁业者SMRT企业和马来西亚国家基础建设公司(Prasarana)其实在去年6月30日之前,就必须成立合资公司,并在9月30日前与两国政府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以合作经营新柔地铁。但希盟政府去年5月上台后,成立合资公司的进度就停滞不前。

交通部文告说,只要在双边协定的框架内并获双方同意,马方可要求展延项目期限,或重新检讨项目框架和范围。“例如,马方可以像暂停新隆高铁计划一样,要求暂停RTS计划。或者马方也可以终止现有RTS双边协定,要求同新加坡谈判新的双边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