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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沙或其他材料没盖好 环境局三年来取缔450次

国家环境局从2016年至2018间,就司机在运输沙或其他材料时,没将车子盖好以防止材料倾泻,采取了450次的执法行动。

环境及水源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许连碹博士周一回复丹议员祖安清心(戎巴葛集选区)的口头询问时引述上述数据。

她也提醒,司机在公路上运输沙子或其他材料时若没盖好车子,会触犯环境公共卫生(公共清洁)条例,初犯者可面对最高1000元的罚款。若司机在公路上导致沙子倾泻也会触犯条例,初犯者可面对最高2000元的罚款。

祖安清心向环境部提问,当局如何确保货车在运沙时将车子盖好,违例者又会面对什么刑罚。许连碹回复时指出,环境局定时提醒运输公司,让公司经常检查运输沙的货车的车盖。

当局也从2016年至2018间,就司机在运沙或其他材料时,没将车子盖好以防止材料倾泻,采取了450次的执法行动。

祖安清心也补充询问当局是否会考虑与交通部合作,在公路上设置监控摄像机以监察路上的卡车。

对此,许连碹指出,当局已经在容易发生漏沙事件的路段放置流动摄像机,以便监察违例的司机,并且对他们采取行动。

此外,陆路交通管理局也定时在路上巡逻,取缔超载货物的司机。许连碹提醒,一旦发现超载,首次违例者可被判罚款高达1000元,或坐牢长达三个月。

许连碹指出,货车在路上导致沙或其他材料倾泻,会为其他公路使用者带来危险,公众若发现这类事件,应立刻通知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