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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虐佣判监夫妇虐第二名女佣也罪成

这对夫妻被告被控于2011年2月至2012年12月间,虐待印尼女佣和缅甸籍女佣。涉及印尼女佣的案件早前已宣布判刑,男被告被判坐牢43个月,女被告则被判监两个月。涉及缅甸籍女佣的案件昨天完成审讯,两人都被判罪成。

因虐待女佣早前已被判监但还未服刑的经理夫妇,涉嫌同时虐待第二个女佣的案件昨天同样被法官判罪名成立,将在本月18日接受判刑。

根据国家法院法官的口头裁决,第二名女佣在被告家帮佣的约10个月里,过着非人的生活。她午夜才能入睡,天未亮就得起身,睡的是没有枕头和被单的客厅地板、吃的是白饭配开水,有时饿得受不了,要捡垃圾桶里的香蕉片充饥。

除了吃不饱和睡不好,女佣还遭受被告夫妇百般凌辱、虐待,包括被掌掴、鞭打、还被逼吃自己的呕吐物、只穿内衣和短裤做家务,甚至被令和另一女佣互相掌掴和违背自己的宗教,膜拜神像100次等;另外,女佣还得把女被告当女王般伺候,常常在入睡前得帮她做脚底按摩,直到她满意舒服为止。有时太累打瞌睡,换来的是女被告的一阵藤条鞭打。

这对夫妻被告是郑伟杰(41岁)和谢韵玲(43岁),他们被控于2011年2月至2012年12月间在义顺6道住家虐待印度尼西亚女佣菲蒂雅(33岁)和缅甸籍女佣苗苗丹(31岁)。案发时,郑伟杰是资讯科技经理,谢韵玲是销售经理,他们否认指控,控方将两个案件分开审理。

涉及印尼女佣菲蒂雅的案件早前经审讯后,法官判他们罪成,分别判监28个月和两个月。控辩双方都不服所判而上诉,由包括大法官梅达顺组成的三司最后加重男被告的刑罚,从28个月延长至43个月,女被告的刑罚则维持两个月。

此外,他们也被令每虐待女佣一次就得赔偿她500元,他们因此共须赔偿7800元给菲蒂雅。

三司宣判后,允许他们等涉及虐待缅甸女佣苗苗丹的案件审结后才开始服刑。

男被告共面对九项虐待缅甸女佣的控状,女被告则面对18项控状,控方在审讯途中各撤销一项控状,案件昨天在国家法院完成审讯,刘佩诗法官各判两人其中两项控状的罪名不成立,男被告其余的六项罪状罪成,女被告剩余的15项罪名也同样成立。

根据法官口头裁决,缅甸女佣苗苗丹在2012年1月开始到被告家帮佣,是他们家的第二个女佣。在那之前,印尼女佣菲蒂雅已在他们家工作,不过被告夫妇同年11月12日私下把她遣送回国。

女佣回国后向代理投诉 人力部获知介入调查

菲蒂雅带着满身伤回国后,向当地代理投诉,后者转而通知本地的中介,事件最终惊动人力部介入调查,才揭发了这起令人发指的虐佣事件。菲蒂雅回国一个月后回到本地来验伤,医生证实她的手臂、臀部和头部有好几道初愈合的伤疤。

此外,医生也对比女佣到被告家工作的前后照片,发现她明显消瘦和营养不良。根据缅甸女佣苗苗丹证词,她在被告家里睡的是客厅,没有枕头和被单,午夜才能入睡,清晨5时30分就得起身。此外,她吃不饱,有时饿到要捡垃圾桶里的香蕉片充饥。

她的工作是协助第一个女佣菲蒂雅做家务和照顾被告夫妇的三个孩子,月薪400元,无休息日补贴20元,但她一直到回国时才拿到薪水。

被告夫妇抗辩时一味否认,辩说是因为他们没让苗苗丹做完合约就送她回国,她因此怀恨而诬陷他们,还和菲蒂雅一直保持联系,两人串通供词。苗苗丹如今已回缅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