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慧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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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男子上网看到阿窿跑腿的招募广告,为赚快钱铤而走险,按指示到兀兰和淡滨尼组屋两户住家放火。三人事后被捕,两人前天因触犯放贷人法令被控上法庭。
两名被告扎汉(38岁)和法吉(27岁)昨天下午3时,被四名警察押到兀兰82街第874座组屋的现场,重组案情。两人全程低头,向查案人员描述案发经过。
这起纵火案发生在上月24日,地点在淡滨尼45街第498座组屋,以及兀兰82街第874座组屋。
据《联合早报》了解,三名男子看到的跑腿招募广告注明,若帮忙纵火,每个单位可得800元酬劳。结果,一人负责驾车,载送另外两人到上述两户住家放火。
房子被纵火的兀兰女屋主慕娜(55岁,家庭主妇)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表示,她在当天早上7时左右打开家门,准备到走廊浇花时,发现木门和一双拖鞋被烧至焦黑,所幸火苗自行熄灭,没有蔓延开来。
“我儿子是高级警曹长,他出外查看时,发现走廊墙壁被人留下讨债字句、名字和电话,而且似乎是隔壁女邻居的名字。儿子于是询问女邻居,她随后确认名字,并将墙壁重新刷上一层漆。儿子怀疑是阿窿纵火,于是报警处理。”
慕娜还说,丈夫在中午时分接到外卖通知电话,要求他下楼领取外卖食物。“我们没有订外卖,送餐员于是联系订餐者,订餐的其实是阿窿跑腿,他通过电话恐吓我丈夫,指他们还会再度上门纵火。”
警方事后通过电眼,掌握阿窿跑腿身份,于上月26日将三人逮捕归案,其中两人前天被控,案展本月6日过堂。另一人仍在接受警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