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性侵受害者“强迫性说谎” 跳绳教练上诉不果下周服刑

上诉庭三司指出,尽管女学员在遭受性侵五年后才报案,案发后也继续与教练保持联络,但就如审案法官所说,不同人受性侵犯后的反应不一样,更何况受害人年纪尚轻,她的反应并不影响其供词的可信度。

黄佩玲 报道

ngplg@sph.com.sg

面对25年的监刑,61岁跳绳教练最后一博,上诉坚称没有强奸和性侵13岁女学员,反指对方是“强迫性说谎者”,却无法举证说明他如何遭嫁祸。最高法院上诉庭驳回他的上诉,下令他下周五入狱服刑。

上诉庭三司昨早发表口头裁决时指出,尽管女学员在遭受性侵五年后才报案,案发后也继续与教练保持联络,但就如审案法官所说,不同人受性侵犯后的反应不一样,更何况受害人年纪尚轻,她的反应并不影响其供词的可信度。

《联合早报》日前报道,跳绳教练於罗杰(Roger Yue Jr,61岁)被控在2008年至2010年间,对当时年仅十三四岁的女学员,犯下48项强奸和性侵等罪行。

被告不认罪,就七项控状在高庭受审,去年3月被判罪成和坐牢25年。被告不服所判,昨早向最高法院上诉庭提出上诉,要求推翻罪名。

审讯揭露,被告在受害女学员所就读的小学当跳绳教练,两人于2006年结识后,被告就邀请受害人参加私人跳绳队,也安排她帮忙训练其他学校的跳绳队。

2008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利用女学员对他的信任,对她做出各种猥亵及不轨的行径。除了强奸对方,被告也要求女学员为他口交、拍下她的裸照、按摩她的胸部及用异物侵入她私处等。

根据女学员的供词,被告与她发生性行为的地点遍布全国20多处,包括白沙公园沙滩、裕华园七层宝塔、星和园凉亭、学校的课室和楼梯口、裕廊山瞭望台、废弃建筑、泳池和行人桥下等。

但代表律师彼得弗兰度(Peter Fernando)昨早进行上诉陈词时称,女学员并非可靠的证人,而是个“强迫性说谎者”,法庭不应相信她的一派胡言。不过,当被三司要求拿出证据支持其说法时,辩方却无法举出任何例子。

辩方也称,尽管被告在警局录口供和见精神科医生时曾承认罪行,但他是在遭受压迫与感到害怕的情况下,才会撒谎招供。

但在三司看来,证据显示被告是在自愿的情况下录口供书,而且所提供的案发细节,与受害人的说辞吻合,法庭没有理由相信他的口供是编造出来的。

三司指出,审案法官的裁决无误,被告利用他身为教练的身份,对受害人犯下恶劣的罪行,而且一步一步加剧他对受害人的性剥削,最后甚至强奸她。

上诉被驳回后,被告通过律师要求法院给他四周时间,以安排孩子们的事宜后才入狱服刑。离婚的被告育有四名孩子,22岁女儿及17岁儿子由他照顾。三司考虑后,批准被告在一周后,即下月1日开始服刑,并批准他以8万元保释在外。(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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