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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设专责仲裁庭 加强对骚扰受害者保护

政府将修订防止骚扰法令,让受害者有更迅速和简易的管道寻求法律保护,包括设立防止骚扰仲裁庭。

拟议设在国家法院的防止骚扰仲裁庭(Protection from Harassment Court)将有一组专职法官处理包括民事和刑事的相关案件,避免受害者两头跑的麻烦。

一系列修订旨在加强保护被亲密伴侣暴力对待的受害者,包括已婚和未婚者。目前,未婚受害者不能依据《妇女宪章》申请个人保护令,因为这项保护令只针对配偶、父母和兄弟姐妹等家属关系。

虽然未婚受害者还是能在推事庭提出投诉,或根据防止骚扰法令申请保护令,但是两者的程序都需时处理,不能及时保护可能面对生命威胁的受害者。

法庭审理紧急保护令 尽可能24小时内完成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昨天出席PAVE防止家庭暴力中心20周年暨“防止约会暴力周”10周年展览受访时说:“提出的法律修订,无论是针对防止骚扰法令还是《刑事法典》,就是认为受害者诉诸司法时应有更快捷的途径。”

自2014年生效的防止骚扰法令,涵盖盯梢、网络欺凌、性骚扰等罪行。修正法案料在几个月后提呈国会。

除了设立新专责法庭,尚穆根透露,面对被施暴风险的受害者所申请的紧急保护令,法庭会尽可能在24小时内完成审理。他说:“紧急保护令将一直有效,直到保护令申请结果出炉。”

目前,法令没有规定审理紧急保护令申请的期限,而紧急保护令的有效期为28天。

此外,申请相应庭令的程序和表格会简化,受害者申请紧急保护令或保护令的举证责任也会减轻。保护令的范围也会扩大,涵盖受害者的父母以及子女等。

尚穆根说,修订后的法令也将允许警方在没有拘捕令的情况下,逮捕违反庭令者。多次违例者所面对的惩罚是一般最高刑罚的两倍。

他进一步强调,政府和相关机构须通力合作,确保受害者能有信心报案,不让施暴者继续伤害他们。

有研究表明,暴力行为往往在情侣刚交往时就出现,然后延续到婚姻生活。

尚穆根分享PAVE处理的个案说,R小姐约16岁时认识有暴力倾向的男友,两人交往两个月后,男子便开始对她拳打脚踢。

当女方尝试提出分手,男子便闹自杀,拿刀割自己。女方18岁怀孕,原本希望宝宝能感化男方而嫁给他。然而,对方变本加厉,甚至导致宝宝的心灵受创。

最后在PAVE的帮助下,R小姐成功与家人和好,孩子有人照顾,也申请到租赁组屋。如今,22岁的她已完成工艺教育学院课程,正报读护理文凭课程。

尚穆根因此强调须从青少年时期开始,教育公众如何辨识暴力关系,鼓励受害者及时从中脱身。

他说:“没有人应受到这样的暴力对待,也肯定不能被所信任,甚至所爱的人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