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事发后调阅附近电眼,也发布寻人启事,被告明知警方在找他却没主动自首,直到案发一周后警方上门将他逮捕。
在人行道上骑电动踏板车,把刚走下天桥的女文员撞到头骨裂脑淤血重伤入院,技工骑士闯祸后虽然电召救护车,但他却在救护人员抵达前离开,还故意留下假手机号码试图避开追查。
这名试图推脱责任的技工,昨午在鲁莽行为重伤他人和毒品相关罪名下被判八个月又七周监禁。
事故发生在2018年3月7日傍晚6时,地点在勿洛水池路第151座组屋前的人行道,伤者吴丽蓉(46岁)是一名文员。
被告赛伊(23岁,技工)过后被控行为鲁莽导致他人重伤、三项毒品相关罪状和一项在公共场所携带危险武器的罪状,控方以其中三项加以提控,另两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被告认罪后昨午被判刑。
根据案情,被告案发前以22公里至25公里的时速在人行道上骑电动踏板车,来到天桥下时,伤者正好走下天桥踏上人行道,被告闪避不及,当场撞上伤者。
被告和伤者相撞后双双跌倒在地,被告迅速站起身,伤者则一度失去知觉,一名40岁女路人见状上前协助,被告则借用另一路人的手机电召救护车。民防部队当时要求他留下个人手机号码,但他故意错报最后一个号码,叫女路人留在现场陪伤者之后便开溜。
伤者被送进樟宜综合医院接受治疗,她头骨骨裂、颅内有淤血,伤势严重,住院20天出院后,又因无法独自行走和丧失部分自理能力,医生另外给了她187天伤假。伤者在这期间也无法工作,家中经济重担最后落在女儿身上。
称无意逃避责任请求轻判
警方事发后调阅附近电眼,也发布寻人启事,被告明知警方在找他却没主动自首,直到案发一周后警方上门将他逮捕。被告过后获准保释,却因吸毒和拥毒而在去年7月再度被捕。
主控官表示,被告的罪责虽不高,但伤者伤势严重,要求法官判被告鲁莽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罪坐牢两个月,触犯滥用毒品法令的罪状判八个月,两项刑罚分开执行,一共坐牢10个月。
被告的代表律师则说,他对毒品的刑期没有异议,至于鲁莽行为导致他人重伤一罪,他则希望法官判监四周就好。律师说,被告肇事后没有逃离现场,也主动找人借手机电召救护车,他只是不知道自己有义务要留到救护车抵达才能离开,他发现警方找他后原本打算自首,可是警方在他自首的前一天找上门。他无意逃避责任,只是行动较慢,请求法官给予较轻的刑罚。
马文德法官表示,个人代步工具在人行道骑行的时速从本月1日起不可超过10公里,这个限令在案发时还未开始实施,不过,被告擅离现场、给假手机号码和逃匿一个星期的行径,导致他的罪责加重。连同毒品相关罪状,法官判他坐牢八个月七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