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违法使用个人代步工具 去年共616人被取缔

在公路上使用电动踏板车等个人代步工具属违例行为,陆路交通管理局去年共取缔616名违例者,其中约18%被发现在私宅区内的小路上骑行。

交通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蓝彬明医生昨天答复工人党非选区议员陈立峰关于私宅区违例骑车的询问时透露上述数据,并指陆交局平时会集中在流量较高的道路,以及收到较多公众反馈的地区进行执法行动。

陈立峰也询问如何确保私宅区的道路不受阻挡,确保个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和行人通畅无阻。

蓝彬明指出,陆交局收到反馈后,如果发现阻挡道路的物品可对他人造成危险,就会立即移除物品。

部分案例由居民造成,在这种情况下,陆交局会联络居民,或与社区委员会合作移除物品。被发现阻挡公共街道,可被罚款2000元。

蓝彬明强调,居民和相关机构应共同承担责任,确保道路不受阻碍。

议员李美花(义顺集选区)则询问,之前有多少涉及个人代步工具意外的伤者和肇事者进行调解,以及调解以外可寻求的渠道。

蓝彬明指出,个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和伤者可到新加坡调解中心或新加坡律师公会进行调解,不过双方至今未接获任何涉及个人代步工具意外的调解案例。

调解并非强制性,但需肇事者和伤者双双同意才能进行,调解中心的费用从107元起跳,律师公会的费用则从350元开始计算。前者也会向经济困难的申请者收取较低费用。

如果其中一方不想调解,或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申请者可以选择到国家法院起诉对方。

活跃通勤咨询小组和陆交局也强烈鼓励所有个人代步工具用户购买第三方责任保险,发生意外时可索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