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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富商预留游艇放弃商机 商家上诉得直无须退订金

印尼富商支付154万元给游艇商,作为购买两艘游艇的订金。富商先后取消两艘游艇的订单,而游艇商只退回半数订金。富商因此入禀高庭,获判有权拿回剩余订金,游艇商为此提出上诉。

印度尼西亚富商大手笔支付超过154万元订金,向新加坡游艇商订购两艘豪华游艇,但因心仪的游艇型号缺货,最终决定打消买游艇的念头。

富商不满只拿回半数订金,因此入禀法院讨钱,但上诉庭认为,商家为富商预留两艘游艇,期间放弃其他销售机会,商家有权不退回其余77万元订金。

根据最高法院上诉庭日前发出的判词,已故印尼富商贾拉瓦能(Jiacipto Jiaravanon)在2014年8月发起诉讼,向Simpson Marine东南亚私人有限公司追讨50万欧元(约77万新元)。

富商生前是印尼一家生产家禽肉类的公司副总裁,他在2015年过世,终年40岁。之后,妻子成为富商的遗产执行人,继续为富商打这场官司。

答辩人则是一家本地注册公司,专门销售豪华游艇。

判词揭露,富商在2013年初联络游艇商,表示有意购买至少一艘游艇,供他在香港或东南亚一带使用。

几个月后,游艇商回复说可在一年内提供两艘不同型号的意大利游艇给富商。

双方在2013年4月签下购买两艘Azimut游艇的合约,并且同意由富商支付100万欧元(约154万新元)订金。

不久后,富商因发现心仪的游艇型号缺货,于是改成只预订一艘游艇,游艇商也同意退还半数订金。最终,富商仍没看上想购买的游艇型号,他决定取消交易,要求拿回其余77万新元的订金,但游艇商拒绝退订。

富商随后入禀高庭,获得法官裁定他有权拿回剩余订金。游艇商不服所判提出上诉,如今上诉得直。

三司在判词中指出,富商与游艇商当初签署合约时,双方同意由富商支付订金,作为商家为他预定游艇的服务。

商家没有违反合约原则,该公司确实为富商预留游艇,而且期间放弃把游艇卖给其他顾客的机会。因此,商家有权不退回保住剩余的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