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毒品(修正)法案昨天三读通过,送往戒毒所的嗜毒者人数预计将增加。B5狱所(戒毒所)狱署长苏燕莉受访时表示,届时戒毒所除了增派人手,也会为个人监督员提供培训,提升他们在戒毒所内及狱外监护所需要的技能。
修法后,被捕三次或以上的嗜毒者将被送到戒毒所(Drug Rehabilitation Centre),因此送进戒毒所的嗜毒者料会增加。
记者日前受邀参观戒毒所,针对上述改变,苏燕莉(42岁)认为最重要的是确保个人监督员都做好准备,提供嗜毒者接受改造时所需要的支持。
因此,除了增派人手,她觉得为个人监督员提供培训,提升他们在戒毒所内及狱外监护所需的技能更为重用。
修正法案考虑到高风险惯犯需要更长时间的改造,也建议将监禁期从原本的三年提高到四年,而最长监督期也建议从两年提高到五年。
戒毒所提供心理改造项目
为此,刑事罪犯改造辅导服务组(戒毒所)副科长刘君美指出,戒毒所提供的“戒毒制度”(Drug Rehabilitation Regime)将包括心理改造项目,让嗜毒者有更多时间练习所学到的技能,逐渐调整心态,为回到社会后抵抗毒品诱惑做出更好的准备。
此外,当局也安排个人监督员跟进嗜毒者的需求,给予他和其家人支持与辅导。
32岁的个人监督员狱警长穆扎基(Muzakir Mohamad Ariff)分享道,他们通过一对一的交谈,了解嗜毒者所面对的困难,过后他会联系相关单位如社工,以便为嗜毒者提供适当的援助。
副狱署长庄国梁也说,嗜毒者离开戒毒所后,当局仍会提供狱外监护(Aftercare),定期与嗜毒者进行辅导,协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戒毒所给予嗜毒者的“戒毒制度”,包括心理改造项目、家庭项目、技能提升项目及其他如宗教服务或激励演讲等。
第二次进入戒毒所的27岁嗜毒者亚伦(化名)受访时说,2017年他再度进入戒毒所时被安排上课,让他觉得很奇怪。可是他说上课后,他能更清楚地看到自己的问题,知道需要改过自新,也学会若再碰到以前一起吸毒的朋友时要怎么回拒。
30岁的嗜毒者法尔罕(化名)觉得,新的“戒毒制度”融入了家庭项目,让他有机会更了解家人和与家人沟通,“拥有家人的支持,我更容易振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