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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以下及65岁以上 若罪行轻微被捕不会上铐

16岁以下和65岁及以上的被捕者,如果罪行不严重,执法人员将不会对他们上铐。

内政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次长安宁·阿敏昨天在国会答复郑德源(西海岸集选区)的口头询问时说,内政部最近就有关限制被拘留者行动的准则展开定期检讨,已作出一些改变。对于上述两个年龄层的被捕者,执法人员一般将不会限制他们。

然而,如果被拘留者涉嫌谋杀、强奸或贩毒等严重罪行,或负责护送的执法人员判断被拘留者可能逃跑、伤害他人或自己,那么他们的行动可能会受限制。

安宁·阿敏补充说,倘若被拘留者出现任何不稳定或不合理行为,也可能使有关人员作出限制对方行动的决定。

他强调,公众不会接受被拘留者逃跑、伤害他人或自己的情况发生。“我们必须根据执法人员当下的判断采取行动。”

心智障碍者和监狱官陪同嫌犯除外

至于心智障碍者,安宁·阿敏说,这类嫌犯可能会毫无预警地表现不顺从的行为,因此只要对方的年龄是在16岁至65岁之间,执法人员都会限制他们行动。

上述豁免原则不适用于监狱负责监管的被拘留者,包括已被定罪的囚犯和还押候审的被告。这意味着在监狱官陪同下,16岁以下和65岁以上者将受到限制。

2017年,一名74岁印籍老妇从警局被押上法庭时,双手被铐,脚部的活动也被限制,引起她女儿不满。女儿后来致函报章投诉,指当局和警方有必要检讨涉及年长嫌犯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