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表示,已将摩根路易斯—腾福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学芬可能专业行为失当个案,提呈至律师公会,但强调此个案与建国总理李光耀最终遗嘱的有效性无关。
建国总理李光耀最终遗嘱的拟定与执行再度引起关注。总检察署向新加坡律师公会投诉李显扬妻子林学芬,指她身为律师有专业行为失当之嫌。
李光耀女儿李玮玲医生沉寂近九个月后,前晚(1月6日)再度更新个人面簿,透露总检察署就李光耀遗嘱的拟定过程,向律师公会投诉林学芬,投诉文件长达500多页。李显扬随后也转发了这则贴文。
对此,总检察署昨早答复媒体询问时,证实当局已将摩根路易斯—腾福(Morgan Lewis Stamford LLC)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学芬可能专业行为失当的个案,提呈至律师公会,但强调此个案与李光耀最终遗嘱有效性无关。
早前报道,李光耀生前先后立了七份遗嘱,前六份都由李及李(Lee & Lee)律师事务所律师柯金梨草拟,只有最终遗嘱是由林学芬与其律师团队拟定的。
李光耀2015年3月23日辞世,律师于隔月向李家兄妹宣读他的最终遗嘱,法庭也在同年10月发出遗嘱认证。
总检察署在答复中说,当局有法定义务处理律师失职。根据律师专业法令,总检察署一旦得知律师有专业行为失当之嫌,必须考虑是否将案件转交律师公会处理。
此次投诉是因林学芬看来是在丈夫李显扬作为遗嘱受益人之一的情况下,为李光耀拟定最终遗嘱,并安排李光耀执行该遗嘱。李显扬在最终遗嘱中的所得份额也增加了。
总检察署也注意到,尽管李显扬曾公开表示最终遗嘱是由柯金梨草拟,但柯金梨已就此否认。
当局认为,表面证据显示林学芬的行为违反了法律专业(专业行为规章)第22节和第25节条文。
“专业行为规章要求律师不得让自己牵涉利益冲突。一旦有人有意通过遗嘱,赠予律师的家庭成员贵重之礼,律师就不得代表此人行事,并且必须建议他就此事征询独立意见。即使律师与馈赠人有亲属关系,这个条文依旧适用。”
总检察署自去年10月起数次致函林学芬,要求她解释自己的立场和她在李光耀最终遗嘱中扮演的角色。当局也保证,如果她能为其行为提供恰当解释,则不再追究。
“然而,尽管林学芬要求更多时间来回应,她最终并未回答总检察署提出的问题。鉴于她拒绝答复,总检察署只得将事件移交律师公会。”
曾任李总理私人律师 总检察长黄鲁胜回避
律师公会发言人告诉《联合早报》,公会接到的任何投诉都须经过适当的程序,而这类程序根据法律一般得保密。公会因此无法评论或透露有关纪律投诉案的详情。
总检察署证实,曾任李显龙总理私人律师的总检察长黄鲁胜已回避处理此案,改由高级副总检察长余文正负责。余文正也进一步要求律师公会将此事提呈至纪律审裁庭。
“由大法官委任的纪律审裁庭将调查此事,裁定是否存在不当行为,以及若有不当行为,应采取哪些行动。林学芬有权向纪律审裁庭做出陈述。”
律师公会会长维贾延德兰昨天在新司法年开幕礼的场边受访时透露,这类案件如果足够严重,经纪律审裁庭聆讯后,律师可被吊销执照或除名。
李玮玲质疑行动毫无理据 李显扬要求公开信件来往
李玮玲在贴文中称,总检察署的投诉是在重复李总理“数年前通过个人律师所做的指控”,并指在涉及私人遗嘱上启动这类法律程序是“前所未有的”。
李玮玲也质疑,既然李光耀和其遗嘱受益人,包括李总理在内,都未向律师公会投诉,总检察署为何选择在此时追究。她说:“我们认为这一举动毫无理据。”
李显扬昨晚也在面簿发文,反驳总检察署。他称,父亲的遗嘱向来是由李及李律师事务所处理,而非林学芬。
李显扬说:“父亲的私人遗嘱是在约五年前执行的。他完成遗嘱后,知会了全家人和李及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并将遗嘱存放在该事务所。”
李显扬也重申,无论是李光耀或是其遗产执行人和受益人,都没有就父亲签署最终遗嘱的过程和情况提出投诉,法庭也已在2015年发出遗嘱认证。
他因此质疑总检察署为何在今年匆忙追究此案。针对总检察署指林学芬拒绝做出回应,李显扬也指这并不属实,并呼吁总检察署公开所有信件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