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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纳入拆除故居条款 李光耀最终遗嘱拟定过程引争议

建国总理李光耀于2011年8月至2013年12月间,先后立了七个版本的遗嘱。

第六版本的遗嘱中没有拆除欧思礼路38号故居的条款,李玮玲医生可获得的遗产也比李显龙总理和李显扬多。但在第七版遗嘱中,拆除故居的条款却重新被列入,遗产分配也改为三名子女平分。

李光耀于2015年3月23日与世长辞,享年91岁。李总理同年6月比较了父亲各版本遗嘱的内容变化,对李光耀立下最终遗嘱的过程产生疑问。

隔年6月14日,李玮玲和李显扬于网上发表联合声明,指李总理违背父亲遗愿,意图保留故居为自己争取政治资本,还公器私用成立部长委员会,试图阻挠他们执行父亲的拆屋遗愿。李总理之后发声明否认指责。

隔天,李总理通过律师公开他提交给部长委员会的宣誓声明摘要,指李光耀最终遗嘱是在“极度令人不安的情况下拟定”,并对遗嘱提出九大疑问,包括李显扬的妻子林学芬在过程中扮演的角色。

李显扬之后称李光耀最终遗嘱是由李及李律师事务所律师柯金梨草拟,而非李总理所指,由林学芬参与拟定的。但柯金梨答复媒体询问时否认这点。

探讨欧思礼路38号处置选项的部长委员会去年4月公布报告,除了就故居去留提出三个处置选项,也认为故居具有一定的历史和文物价值,虽然李光耀希望在过世后拆除故居,但也准备好在指定前提下接受拆房以外的其他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