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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后抓司机手臂还敲坏车头盖 南大副教授行为鲁莽被控 料将认罪

11年前因向公寓保安吐口水而被罚2000元,南洋理工大学电子工程系副教授王建良(57岁)又因在公路上与人发生纠纷被控,目前获准以5000元保释外出,案展本月22日认罪。

原籍中国的新加坡公民王建良总共面对三项控状,指他于2017年3月16日傍晚6时,在泛岛快速公路靠近先驱北路出口处,与另一名轿车司机林永顺发生纠纷。他被指两次突然刹车,导致跟在后方的林永顺撞上的他车子,行为鲁莽危害他人安全。

另一项控状指他在同一时间和地点,抓住林永顺的手臂,犯下一项对他人使用刑事暴力的罪状。

最后一项控状则指他接连四次敲打林永顺的车子,导致车头盖损坏,林永顺得花2171元进行修理,犯下恶作剧罪状。

王建良在2018年11月14日在国家法院面控后当庭表示要认罪,他原本昨天(1月7日)下午要在国家法院认罪,可是开庭后,控辩双方都表示还未对刑罚达成共识,案子因此展至本月22日过堂,届时预料他将认罪,目前获准以5000元保释外出。

根据南大网站资料,王建良是电子工程系副教授。他在2006年9月13日上午9时30分左右,曾在武吉知马上段附近的雅姿园公寓内,向公寓保安人员吐口水,触犯杂项犯罪(公共秩序与骚扰)法令。

他当时否认有罪,案件经审讯后,法官裁定他罪名成立,判处罚款2000元。

根据保安人员的供证,他在公寓进行例常巡逻时,发现一辆汽车停在公寓的“锁车区”,他于是抄下车牌,要找出车主以便把车子移走。王建良这时走近问他“是否没事做?”

保安人员解释这是他的职责,王建良听后用粗话骂他,还把口水吐到他的制服上。

南大:不便置评

王建良否认吐口水,他声称出门时忘记拿药,把车子停在公寓大厅外跑回家拿药,回返时看见保安人员抄他的车牌。他尝试解释可是后者不理他,只说该处不准停车。王建良过后转身走向车子,因不满对方态度傲慢而说了一句“呸!有什么了不起!”,他始终坚持自己没向对方吐口水。

南大受询时表示,案件已在法庭等待审理,校方不方便置评。(人名译音)